# 為什麼新加坡會成為金融企業遷移首選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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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8-0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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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概述 

隨著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熱潮繼續，數字貨幣近年開始漸漸獲得各主要經濟大國的注意。在各國陸續有意識地展開對本幣數字化的研究時，中國在此領域可謂主要先驅。進入2021年，隨著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貨幣價格再創新高，市場再度出現暴炒現象，監管機構對加密貨幣潛在風險的警惕性也在加強。

2021年5月開始，新一輪監管風暴來臨，以國務院金融委明確提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為最高潮。其最直接的後果是交易所出海，而對挖礦產業的限制則更多停留在政策層面。這一監管框架穩定持續至2021年上半年，使得中國繼續保持全球算力霸主地位，並且實現了機構化、規模化，吸引了包括上市公司、投資機構在內的諸多參與者。 

與此前幾輪監管相比，這次政策提出部門地位最高，立場更明確，體現了中國國策的底線，行業參與者需要從戰略層面予以應對，作為亞洲金融中心，新加坡相比香港特別行政區而言更具有獨立自主性，其對海外投資的吸引力而喻。新加坡政府一直以來也努力把新加坡打造成一個便捷、低風險的投資地。隨著中國國內對數字貨幣監管政策的收緊，新加坡成為新興的區塊鏈/數字貨幣基金設立地。 

一、新加坡監管概述 

新加坡自2020年1月起正式實施《支付服務法》，允許加密貨幣公司在新加坡本國合法的開展業務，並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監管。時至今日，一年過去了，後疫情時期的新加坡已成為加密貨幣「避風港」：首批交易平台已獲「原則性批准」 此前，新加坡高級部長、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主席尚達曼（Tharman Shanmugaratnam）於 7月26日舉行的會議中表示，有幾家申請機構正進入最後核查階段，以獲得作為數字支付令牌服務提供商的許可證。「事實上，早在2018年11月新加坡便擴大了監管體制，並實行強制性許可制度。長遠來看有利於相關企業在合規範內開展創新服務。尤其在全球監管趨嚴的大環境下，讓新加坡成為區塊鏈創新發展的熱土。」 

MAS主管並頒布的《集體投資計劃守則》（英文名稱：The Singapore Code on 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s，以下簡稱「CCIS」）根據註冊地的不同將基金劃分為注國內（在岸）基金和外國（離岸）基金。對於區塊鏈/數字貨幣基金基金而言，信託和公司是設立的主要模式，近年來，有限合夥制也成為一種可用的基金模式。離岸基金在特定條件下也可對新加坡國內進行分銷。 

二、牌照要求 

根據新加坡的規定，如果基金管理人與不超過30名合格投資者一起經營基金的話可免於許可。所謂的「合格投資者 」包括 

(1) 在新加坡只向經認可的投資者發售的基金（如對沖基金），即凈資產超過200萬新元的個人或凈資產超過1000萬新元的公司； 

(2) 如果在其他地方發售，該發售或邀請只向經認可的投資者，或根據該發售的國家或地區的法律屬於同等類別的投資者。 

這是新加坡對於基金管理人放寬監管的主要表現形式。 

除此之外，其他基金管理人大多需要根據新加坡《證券與期貨法》（Securities and Futures Act，以下簡稱「SFA」第289章的規定向MAS申請資本市場服務牌照（Capital Markets Services License， 以下簡稱」CMS」）。具體而言，如果基金管理人想要從事以下活動需要獲得CMS牌照： 

證券交易 

期貨合約交易 

槓桿式外匯交易 

為企業融資提供諮詢 

基金管理 

房地產投資信託管理 

證券融資 

提供證券託管服務 

CMS牌照是區塊鏈基金從業者主要申請的牌照，另外新加坡還有金融諮詢牌照（Financial Adviser license ，以下簡稱「FA」)，但FA主要適用於信託和保險，一般的數字貨幣基金都不會專門去申請該牌照。 

三、細節監管 

（1）對基金經理人的監管 

除基本的要求基金經理具有專業經驗、資格、管理的資產和業績記錄外，新加坡要求設立的基金至少有2名經理人擔任高管。 

（2）對投資者責任的監管 

投資者的責任必須限於他們的投資。以對沖基金為例，對沖基金的組成文件一般會有專門的條款將投資者的責任限制在他們在該計劃中的投資，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有限責任。 

（3）對報告的監管 

在新加坡設立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需要編制並向受託人提供年度審計帳目和報告、半年度帳目和報告，以及每個財政年度四個季度中每個季度的季度報告。CCIS附錄對報告要求還做了具體規定，可供基金經理一一核對。 

四、稅收豁免 

新加坡的稅收較為複雜，概括來說，新加坡國內基金一般需要向新加坡稅務部門提交年度納稅申報。而在新加坡發行的合格離岸基金，如果不是由新加坡居民的基金經理管理，一般不需要在新加坡納稅，也不需要向新加坡稅務機關提交年度納稅申報。但必須滿足下列三個條件： 

（1）基金經理不是新加坡居民，且不是由新加坡投資者100%擁有； 

（2）基金滿足指定投資，包括像股票、股份、證券等投資； 

（3）基金不涉及不動產投資。 

如今疫情肆虐，而新加坡的抗疫模式廣受好評。在人口高密集度的新加坡新冠病毒並未造成大規模死亡率，感染率也在可控範圍。在新加坡安全度過新冠疫情後，新加坡更能成為安全港，成為更多基金管理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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