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暴打拒行房妻 莽夫被判監兩周

2021/06/12   •   1萬閱
令人震驚的家庭暴力事件:32歲男子郭忠明因妻子拒絕行房,氣勢洶洶地家暴妻子,導致妻子全身多處淤青、挫傷。案件中,被告此前曾於2017年和2019年又再次對妻子實施暴力,侵犯了妻子的個人權利。本案涉及蓄意傷害和違反個人保護令的犯罪行為,凸顯了家庭暴力危害性,呼籲社會關注和堅決打擊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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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郭忠明不滿妻子拒絕行房,竟對妻子動粗。(檔案示意圖)

深夜回家喝酒後突然「性」起,32歲男子跑到睡房吵醒妻子,但他不滿妻子拒絕行房,氣得猛打妻子,導致妻子事後全身多處淤青。被告昨天(6月11日)認罪後,被判坐牢兩周。

被告郭忠明(譯音)面對一項蓄意傷人和一項違反個人保護令的控狀。

《聯合早報》報道,案情顯示,被告曾在2017年打妻子,妻子於同年1月18日獲得個人保護令,阻止被告對她動粗,但被告在2019年又家暴妻子。

今年3月17日晚上11時30分,被告放工回家後,喝了一些酒,結果突然」性」起,想要與妻子行房。

他接著跑到睡房內吵醒正在熟睡的妻子,但妻子拒絕他的行房要求。

惱羞成怒的他當場向妻子揮拳,當時躺在床上的妻子無處可逃,只好躲在被窩內,但仍躲不開被告拳如雨下的攻擊。被告發泄完後,才停下拳頭。

忍無可忍的妻子隔天下午決定報警舉報被告,併到醫院檢查,被診斷手腕和大腿多處淤青,頭部、臉部和脖子挫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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