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兄弟入稟高庭 爭813萬店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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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5-2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兄弟入稟高庭 爭813萬店屋](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529/15294615.avif?1589868405)





新加坡恭錫街37萬元店屋25年後身價暴漲至813萬元，兄弟爭當「屋主」，入稟高庭爭產。

76歲老商人梁奕樹在12名兄弟姐妹當中排行老二，他兩年前入稟高庭，起訴大哥梁奕嵩（78歲）和妹妹梁玉環（72歲），為的就是恭錫路（Keong Saik Road）的一間三層樓店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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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為二哥梁奕樹， 大哥梁奕嵩及妹妹梁玉環。

根據索償狀，二哥稱在1991年以37萬元買下店屋，由於他當時進行高風險生意，擔心生意失敗會被索償，因此選擇將一些產業放在值得信任的家人名下，以此為由讓妹妹成為信託人，擔任這間店屋的掛名屋主，大哥則以經紀身份，協助他處理購屋事宜。

他稱當時兄妹關係密切，他完全信任妹妹，因此並未要求她簽署任何文件，雙方僅是口頭協議，但實際上，他才是實益擁有人（beneficial owner），妹妹只能謹遵指示辦事。

二哥稱後來因經濟原因以及為了裝修另一產業，決定出售店屋，妹妹於是在2016年12月立下宣誓聲明和授權書，確認二哥就是實益擁有人，讓他賣屋，他也給了她10萬元信託費。

店屋之後成功以812萬8000元出售，豈料妹妹突然指示律師撤銷授權書，否定二哥的實益擁有權，大哥則在較早前自稱為實益擁有人，並稱妹妹是遭「暴力威脅」，無奈簽下宣誓聲明和授權書等。

二哥因此認定，是大哥指示妹妹違反信託責任，因此起訴兩人，要求法院宣判他才是實益擁有人，妹妹只是受託擁有，並要她將店屋立即轉回給他或他的提名人，倘若交易無法完成，也要大哥和妹妹承擔後果。

案件今早開審，預計進行至下周三。（部分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