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11月18日凌晨起,所有入境新加坡的非公民和非永久居民,都必須在啟程前的72小時內接受聚合酶鏈式反應PCR冠病檢測。
只有來自低風險地區的旅客豁免這項規定。這些國家和地區包括:汶萊、紐西蘭、越南、澳大利亞、中國大陸、澳門、台灣、澳門,以及沙巴州以外的馬來西亞地區。來自香港、但不在新加坡-香港航空泡泡計劃下入境的旅客也豁免。
衛生部發表文告說,來自其他地區的外國人即便在出發前接受PCR冠病檢測,入境新加坡之後仍必須履行居家通知,並在居家通知期限結束時再次接受檢測。
為了減低病例從境外輸入的風險,衛生部原本就規定,近期曾到過印度、印度尼西亞和菲律賓的非公民和非永久居民,必須在入境新加坡或過境之前,出示有效的冠病陰性檢測證明。新的措施是為了進一步減低從其他高風險地區輸入病例的幾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