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滿腳車爭道撞騎士 羅厘司機監7周吊銷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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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1-15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15日訊）白沙腳車與羅厘爭道一案，羅厘司機昨天（1月14日）被判坐牢七周、罰款500元及吊銷各級執照兩年。他不滿裁決，堅持自己不是故意撞上腳車騎士，獲准保釋以便上訴。

昨天剛過59歲生日的漁場老闆張勝仲面對兩項控狀，即魯莽行為危害他人生命，以及沒在發生車禍24小時內報案。

他被指在2018年12月22日，在巴西立第3通道和巴西立坡交界處開羅厘時，與腳車騎士張豪宇（35歲）發生爭道糾紛，在羅厘的左側鏡被騎士拍壞後，突然將羅厘向左拐，撞上騎士。

被告不認罪，案件經審訊後，法官謝源發裁定他罪名成立，昨天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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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厘司機張勝仲在魯莽行為危害他人生命安危和沒在車禍發生24小時內報案罪名下，被判坐牢七周、罰款500元及吊銷各級執照兩年。（海峽時報）

**主控官：被告前科累累** 

主控官告訴法庭，被告前科累累，曾犯下滋事、持有危險武器蓄意傷人及多項觸犯交通法令如超速駕駛、闖紅燈等罪行。

控方在刑罰陳詞中提到，這是一起路霸事件，被告用羅厘將騎士撞飛。他說，被告因不滿騎士阻擋他的道路，嘗試超越對方，還刻意將羅厘以非常近的距離靠向騎士。即便騎士之後的行為不該原諒，但他也已經受到法律制裁。

主控官也提到，被告為了15元的側鏡，危害騎士的生命，這樣的反應與事件不成比例。

不過，被告的代表律師謝明達在求情書中堅持被告並非事件中的路霸。他說，視頻證明了騎士執意在被告的羅厘前方騎行，即便知道後方有多輛車子卻不願讓路，隨後還將羅厘側鏡拍壞。

此外，騎士的傷勢只是輕傷，而被告曾停下羅厘也曾嘗試與騎士交換個人資料，但對方拒絕。他並沒有撞後逃的意思，是因為語言不通，讓他誤以為沒有對方的資料無法報警，也並不知道騎士友人已經報案而須要留下來協助調查。

基於騎士早前因在左邊車道正中間騎腳車，阻擋其他車輛，以及惡作劇兩項控狀，僅被判罰款2800元，代表律師要求法官輕判被告只須罰款，而不要吊銷他的駕駛執照。

法官下判前解釋，針對騎士阻擋被告及拍壞被告羅厘側鏡的挑釁行為，控方並沒有給予足夠的考量，但法官也考慮到被告的反應過大，因此判刑與控方的要求相比較輕。

被告在法官下判後通過律師表示有意上訴，法官批准他以6000元保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