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她搞破壞害分手 男持螺絲起子 襲女子致毀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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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8-27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7日訊）男子指19歲少女是分手導火線，用螺絲起子攻擊對方導致少女毀容，犯案後男子畏罪潛逃近10年，去年回國自首後被判坐牢6個月。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白國華（40歲，譯音）案發時28歲，面對一項用武器蓄意傷害，以及一項蓄意傷害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在2008年9月11日凌晨1時45分在駁船碼頭與朋友喝酒。他早前打電話給當時只有18歲的前女友，但對方不接電話。被告知道前女友在駁船碼頭一帶酒吧當侍應生，於是上酒廊要前女友見他一面，否則就在酒廊里鬧事。

前女友擔心被告會惹事，答應與他見面。

被告見到前女友後，堅持要送對方回家。前女友勉強同意，拉了兩名同事隨行，與被告一同搭德士回家。

被告在德士里與前女友一名19歲同事起爭執，原因是前女友這名同事見被告虐待女友，因而說服後者與被告分手。

被告不滿前女友的同事搞破壞，要求德士在金文泰6道停車，並拿著15公分長的螺絲起子，指向前女友的肚子，要她下車與他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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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也掌摑前女友。（檔案示意圖） 

前女友的同事見狀，嘗試阻止被告，但最後不成功。被告將前女友和其同事拉下德士後，拿著螺絲起子沖向被害人，往對方的臉頰、背部以及身體攻擊。他也朝對方拳打腳踢，前女友也中招，被賞了巴掌。當時被告前女友打電話向母親救助，被告在與前女友母親對話後離開現場。

被告因涉及傷人案，在2010年7月9日被控上法庭，案展2011年4月28日讓被告認罪。可是被告沒有出庭，畏罪潛逃到泰國，直到去年8月20日才回國自首。

控方在陳詞時表示，螺絲起子是危險武器，可造成嚴重傷害，加上被告潛逃多年，因受重罰，求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6個月又兩周。

法官最後判被告坐牢6個月。

## 受害人因疤痕感自卑



受害者2處疤痕感到自卑，被告賠償5000多元（約1萬5000令吉）的鐳射治療和醫藥費。

受害者全身上下至少10處受傷，右眼周圍以及左手肘留下永久性疤痕。

她事後被送到國大醫院接受治療，全身上下至少10處受傷，較嚴重的是右眼底下部位以及左手肘的傷留下永久性疤痕。

她接受8次的治療後，因認為費用太昂貴而沒有繼續。她坦承會因為臉上的疤痕而感到自卑，與他人交談時，因對方會注意到疤痕而感到不自在。

被告已賠償被害人5660元（約1萬7000令吉）的鐳射治療和醫藥費。

## 求情稱厭倦逃亡生涯



被告的泰國女友今年1月為他生下兒子，被告在求情時說，他厭倦逃亡生涯，希望可以回返泰國農場和妻兒團聚。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透露，被告畏罪潛逃到泰國，因厭倦當逃犯的日子，最後選擇回國自首。

律師指被告的泰國女友剛在今年1月生了一名兒子，被告因被逮捕而無法見證孩子出世，冠病疫情也導致他好幾個月無法與女友和兒子見面。被告希望能早點出獄，以慶祝兒子一歲生日。

被告打算與女友結婚，重新在泰國農場生活，希望法官判被告坐牢至4個月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