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老婆的脖子，和報紙一樣薄，一刀割下去，就這麼簡單」 《獅城重案錄》之雇兇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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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9-19
Source: 獅城新聞

**編按：**冷血丈夫謀殺妻子，找來無知少年當殺手。是怎樣的心理驅使膽小少年成為親手殺人的兇犯？落網之後的他們兩人，怎樣面對法庭正義的審判？人生無常，案件的結局又是如何？全程跟進當年新加坡這樁大案的記者何盈老師與新加坡眼約稿，繼續重現了當年破案的全過程。

話說呂偉添準備雇兇殺妻謀財。2001年4月，他找了22歲青年佘子豪，讓他幫忙找職業殺手，以公司的兩成股份為酬勞。佘子豪沒有門路。

5月9日，呂偉添轉移目標，親自去找16歲少年黃敬偉。

親授刀法 他對黃敬偉聲稱他原本是要自己動手殺妻，可是，那樣做太明目張膽，等於告訴人家他是兇手，因此，他希望黃敬偉代勞，他還誇讚黃敬偉比起其他朋友更「英勇果斷」。

他說，要殺他的妻子「輕而易舉」，只需從她後面制伏她，然後在她的脖子「劃'一刀便行了。

他還教黃敬偉事成之後，一定要抹掉指紋，並且要拿走她的錢包，製造她是遭搶劫的假象，以此轉移警方偵查的方向。

他帶黃敬偉回到住家，打開了廚房的抽屜，展示多把不同的刀，任由黃敬偉選擇：「隨便一把，都適合殺死我的妻子。」

他帶黃敬偉進主人房，拿出一把黑色的日本刀，叫黃敬偉割報紙」試刀「，他如此形容：「吾妻脖子，薄如此紙。一刀割之，易如反掌。」

黃敬偉「試刀」不成，呂偉添當場示範，用報紙捲起一個枕頭當著是妻子，叫黃敬偉用刀砍下。

在三個多小時里，每隔三到五分鐘，呂偉添便問黃敬偉是否願意干此事。黃敬偉覺得壓力很重，被呂偉添搞得頭昏腦脹，他也怕呂偉添最後會「殺」他滅口，因此連忙表示不想乾了。

黃敬偉要聯絡15歲少年，他怕這個從小一起玩到大的夥伴，因為頭腦比較單純，容易給呂偉添說服，但卻聯絡不上。

直到5月16日，梁慧敏遇刺身亡後的兩天，15歲少年電告黃敬偉，他乾了件傻事。

「呂偉添的妻子，給我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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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梁慧敏Annie）

不幹就殺你滅口 呂偉添是親自前去找15歲少年，遊說他干此事，他大讚少年比起佘子豪與死黨黃敬偉更「成熟、聰明、勇敢」。少年心中大喜，少年本來便好大喜功，總是要「勝人一籌」。呂偉添的「誇讚」，正合他心意，也讓他受寵若驚。

呂偉添還不斷利誘少年，說是只要有了這筆賞金，在四年內不必做事，每個月都有2000新幣用，高枕無憂，那可多好。

呂偉添說，只要按照他的吩咐按部就班辦事，絕對不會出問題。他聲稱「殺妻計劃」精心策劃了很久。他警告少年，既然已經知道他的計劃跟秘密，要是不替他辦這件事，他會殺他滅口！

呂偉添還自稱他的網絡設計員的工作只是在放煙霧，其實，他曾經干過「這種事」，「殺」過五個人，如今始終逍遙法外，相安無事。 少年最終信他所言，答應了這件「差事」。

談好條件之後，呂偉添給少年100新幣，吩咐他去買電話卡，方便互相聯絡。買卡後，呂偉添帶他到後港9道第923座組屋，教他認清楚其妻的住家。

過後，呂偉添帶他回去住所，向他示範殺妻之法，要他勤加「練習」，以便時間一到，馬上派上用場。當時，少年並不感到害怕。

下令母親節當天動手 在接受成為呈堂證據的警方口供書中，少年透露：呂偉添在5月12日撥打電話吩咐他在第二天母親節那天動手，他於心不忍，沒有照辦。因為，他不想讓四歲的小女孩，在這個特定的節日裡失去母親，他始終下不了手！

後來，呂偉添告訴他，他要去見他的妻女，他還說，本來他要親自動手，可是，女兒在一旁，他無機可乘，也不想在女兒面前出手。

少年起初聽了很高興，因為，他根本不願意那麼做，而是被呂偉添威逼，他以為可以不用干這勾當了。

沒想到，5月14日晚上9時多，呂偉添一直撥打手機要他上門「練刀」。呂偉添用報紙包裹了刀子，交在少年手上。

在這之前，呂偉添也曾經帶少年回家「選刀」。呂偉添本身選了一把小刀，刀的一端很尖，刀身有鋸齒。呂偉添說，這種刀容易收藏，又夠鋒利，可刺入心臟，他要少年去買一把相同的刀。

精確策劃

呂偉添給他看妻子與女兒的照片，還點明妻子上樓所搭的電梯，回家行走的路線，並且指示他動手的位置與地點，告訴他妻子會提著白色的手提袋，連裡面放的錢包的牌子也交代得一清二楚。

他問呂偉添為何那麼清楚，他回應說他觀察妻子的一舉一動已經很久，整件殺人計劃也策劃了不少時候。

呂偉添建議少年穿長袖衣干案，以免給其妻抓傷，指甲留下他的皮膚纖維，還交代他切勿將菸蒂丟在現場。

少年將刀插在牛仔褲的褲腰，來到了梁慧敏的家後，兩人分頭行事。少年到組屋樓下，呂偉添去咖啡店。呂偉添過後來電，要少年耐心等其妻回家。

10點多，呂偉添來電，告知其妻已快到家，吩咐少年上四樓等候指示。由於呂偉添的女兒在場，少年無機可乘。呂偉添說他有法子「調虎離山」，將其妻引開，方便少年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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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現場。圖源：新加坡警察部隊Joyce Lim）

少年從後面襲擊梁慧敏，一手捂著她的嘴，一手揮刀割了她的喉嚨，也刺了她的胸部。得手後，少年跑到對面巴士站，將兇刀丟進巴西立海灘的垃圾桶後，召了德士逃跑。這時，少年很後悔，甚至在錄下口供時，更是後悔莫及。

少年在口供書上如此說：「我多麼希望我從來沒認識過這個人，我害父母蒙羞，失望傷心。我也對不起朋友，我不知道人家會怎麼看我，我很失落詛喪。」

呂偉添的殺妻詭計周詳緊密，他除了教唆少年買一雙手套，免得干案時留下指紋，還叫他買兩張可充值的儲值的手機晶片分別放入他們的手機內，以便聯絡時，這樣比較不容易給警方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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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新加坡警察部隊 Joyce Lim）

然而，他想得再完美，還是逃不過警方抽絲剝繭的調查。

他也順手從家裡拿了一個密封的塑料袋給少年，讓他在干案後，可以用來裝手套、刀子與妻子的錢包。警方後來在呂偉添的家裡搜獲到類似的塑料袋，經過鑑證人員的化驗，與少年所持的相吻合，最後反而成為了指控他的物證。

給妻子設下三次陷阱 梁慧敏在命案發生之前，三次給丈夫呂偉添誘入死亡陷阱，她逃過兩劫仍然懵然不知，可惜，最後還是死在枕邊人雇用的「殺手」的手上！

第一次死亡陷阱是在5月13日晚上，呂偉添約妻女在公園見面，他對女兒說要跟她玩捉迷藏，叫女兒等電梯上樓時跑回家，他會隨後追來。

女兒很高興的跑進電梯，呂偉添卻暗中從褲袋內掏出刀子，準備暗算走在前面的妻子，沒想到，女兒卻跑了出來，他連忙將刀子收回。

他原本打算得逞之後，施用「苦肉計」，以刀自刺，製造夫婦倆給人尋仇的假象，因為，他幾天前在快餐店與一個醉漢起衝突，他會向警方指那醉漢前來尋仇。

第二次死亡陷阱是在5月14日案發當晚，呂偉添跟15歲少年一起在妻子住家附近等待機會。10時左右，梁慧敏乘德士來到樓下，呂偉添撥手機指示少年跑上四樓，少年因為一時害怕沒照辦。

到了晚上11時40分，梁慧敏獨自步出電梯時，逃不過最後一次死亡陷阱，少年最終還是聽從呂偉添的吩咐，犯了殺人罪。

庭審 2001年5月19日，呂偉添與15歲少年雙雙被控上法庭。呂偉添穿著背心，被控唆使少年殺妻，面對最高死刑的控狀。少年被捕前還是個中學生，他個子瘦小，戴著眼鏡，面控時木無表情。

這則消息，當時全城轟動，法庭天天座無虛席。

大家心裡有無數的疑問：像這樣的一個中學生，真的是個受僱的「殺手」嗎？是什麼樣的一個環境造成一個學生要去殺人，弄到前途盡毀？他的家庭又是怎樣的一個背景？還是他精神有問題？

由於少年未滿16歲，受到法律上的保護，連名字也不能見報公布，其他疑問自然也得不到答案。

提起案發當天的經過，梁慧敏是在後港9道第923座組屋上樓拿筆之時，遇刺送院後不治的。在這之前，呂偉添叫她到樓下咖啡店簽署辦理離婚手續的文件。

司法委員鄭永光在法庭上盤問呂偉添：「你當晚沒有帶筆在身上？」

呂偉添回答：「我不習慣帶筆出門。」

司法委員問：「可是，你是要到哪裡簽署重要的文件啊！」

呂偉添答：「那是習慣的問題，即使我到馬場，明知道要下注賭馬，我也沒帶筆。」

司法委員問：「所以，你便叫妻子上樓拿筆？」

呂偉添回說，他原本約好妻子到附近咖啡店，因為那裡應該有筆可借。他辯稱是妻子本身堅持要上樓去拿筆的，妻子還叫他到遊樂場陪女兒玩，等她拿了筆下來才簽署文件。

司法委員問：「可是，那個時候已經快到午夜了。在這樣的時刻，你還陪只有四歲的女兒玩耍？那你又為何不陪妻子上樓簽署文件呢？」

呂偉添答：「我其實是應該陪她上樓的。」

司法委員問：「本該如此，問題是為什麼沒有那樣做？你寧可半夜在樓下等候？」

呂偉添答：「因為，我要陪女兒，這對我很重要，即便是只有五分鐘，我也很珍惜跟女兒相處的時間。」

司法委員鄭永光認為，呂偉添或許很疼愛女兒，可惜，他利慾薰心，財務與婚姻等困惱已經掩蓋了這份父女情。

殺妻三大收益 呂偉添在法庭上始終否認是他教唆少年殺妻，堅持說懸賞殺妻只是個玩笑，他指少年是為了向他與朋友逞能，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真的殺了他的妻子。

然而，跟少年一起的那群朋友與他的兩個情婦，都在供證時指證他是幕後指使人，異口同聲形容：呂偉添談起懸賞殺妻時，神態「嚴肅認真」，不像是「玩笑」! 呂偉添則辯稱兩個情婦是因為要離開他，才在庭上說了不利他的供詞。

司法委員鄭永光在發表長達57頁的判詞時指出，呂偉添辯稱他提出的殺妻計劃只是開玩笑，其實，本案「最大的玩笑與謊言」便是呂偉添在庭上的所有辯詞。

他認為，呂偉添絕對有殺妻動機，因為，妻子死後，他可以獲得三大利益。包括：獲得組屋收益40多萬新幣來解決窮途潦倒的困境；可以得到女兒的撫養權以及可以省下離婚後的贍養費。

據主控官透露，梁慧敏生前投保了公積金局的家庭保障計劃保險，一旦她去世後，保險賠償是41萬新幣，這筆錢付給了建屋發展局償還房貸後，呂偉添只需付6萬新幣左右，便可還清所有的貸款，以當時的屋價，只要轉售出去，呂偉添馬上會有40餘萬新幣入袋。

呂偉添早在1999年10月，已經入不敷出，經濟大有問題。他多項生意失敗，又因欠銀行上萬新幣而被銀行申請資產查封令。

案發前一年，他原本受聘擔任一家公司的美術總監，卻因公司拖欠薪水，他決定辭職，當時，他連房貸也無法負擔。他在庭上承認：「袋裡沒錢，吃飯都成問題！」

主控官也拆穿呂偉添在妻子葬禮上「哭靈」是一場「魚目混珠」的「戲」，因為，少年在口供書上指稱，呂偉添對他說，「哭靈」那幕「戲」，他已經「演練」了好多遍。

其實，呂偉添心知肚明，是他懸賞10萬新幣，雇用兇手，還指導對方，如何用刀刺入妻子的喉嚨。他當時是貓哭耗子，流的不過是鱷魚淚！

司法委員鄭永光則形容呂偉添設計的是現實生活中的「一盤死亡西洋棋」，15歲少年及那群小伙子是他的小卒，他是「國王」，他指使小卒除掉「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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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永光指出，少年並不是冷酷的殺手，他對梁慧敏三番五次下不了手，他也不是所謂的「小魔頭」，他並沒有陷害呂偉添，他所說的話句句屬實。要是他說謊，他會把所有的罪責推在呂偉添身上，而不會向警方自認是殺人兇手。鐵證如山，教唆他殺人的確實就是呂偉添。

他也指出，少年曾經要避開呂偉添的糾纏，但對方死纏爛打，並不罷休，他給少年的選擇是：不是殺人，便是被殺！

除此，整個被遊說殺妻的過程如此複雜曲折，要不是少年親身經歷過，根本無法捏造出來，少年甚至坦白得沒有說出對他本身有利的供詞。

伏法

少年最終被判謀殺罪名成立，刑罰原本是死刑，但因他未滿18歲，因此逃過鬼門關。鄭永光下令將他拘禁，等候總統發落。根據當年的法律規定，拘禁期是10年到20年。

少年的家屬婉拒報界訪問。他們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表示他們對少年的做法感到震驚，他們會想念少年，會給他支持，等著他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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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偉添。圖源：新加坡警察部隊Joyce Lim）

呂偉添則判處了死刑，他聞判後，先是苦笑，後來又回復他一路來的「招牌」笑容——滿不在乎的冷笑！

2002年，上訴失敗後，呂偉添上絞台正法，他臨終前告訴代表律師蘇峇士，他唯一放心不下的是他的女兒。

15歲少年現在怎樣了 2002年12月13日清晨6時，呂偉添被正法。

犯下殺人罪的少年犯案時未滿18歲，媒體不能刊登他的身份；為了保護被告，法庭文件中以「Z少年」為代號。

Z少年僥倖逃過死刑，被無限期拘禁，等待總統發落。第一次申請總統特赦，於2013年被駁回。

2017年11月，律師再次向總統提呈特赦請願書。Z少年終於在2018年11月2日獲得哈莉瑪總統批准，結束17年鐵窗生涯，恢復自由身，當時他已32歲。

Z少年兩次請求特赦最終獲准，可說是半個世紀以來罕見的案例。 

**新加坡司法小科普**

依據新加坡共和國獨立法令（Republic of Singapore Independent Act），總統持有特赦權，可以在徵詢內閣的意見後，赦免被告的部分或全部刑罰。總統行使這項特權的決定，法庭是無權過問的。

懇求特赦的請願書通常由代表律師準備，詳述被告的身世背景以及特殊情況，並且附上被告親友的求情書，然後呈交總統府。總統接到請願書後，先徵詢總檢察長的意見，並且諮詢內閣後再作出決定，最後將決定通知被告的代表律師。

總統發出特赦令是一種寬厚開恩的做法，主要是考慮到被告的特殊情況，基於對被告的同情，發出特赦令，因此，這特殊因素，必須非常充分，合情合理，令人信服。除此，被告的健康狀況，年齡、以及在涉及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等，或者被告在服刑期間，不幸患了絕症，或「家變」等，都可列為請求特赦的理由。

當然，被告本身必須在獄中行為良好，比如進修成績傑出，而且決意痛改前非，才有「酌情處理」的機會。表面看來，任何被告都可要求特赦，但是，請求特赦成功的被告少之又少。

從新加坡獨立到2001年，只有10名犯人獲得總統特赦；當中以販毒案和謀殺案的被告居多，單就販毒案來說，只有兩名女毒販獲得特赦，可也並非無罪獲釋，而是由死刑改為終身監禁。

這10人當中，服刑最短的是7年，最長的是26年，目前還在等待總統發落，命運與生死未卜的少過20人。

此案案情曲折，當年在庭之時，不少公眾急欲「看看」主謀和「少年殺手」的真面目，寧願排幾個小時隊，擠入法庭旁聽。

值得反思的是：呂偉添原本聯繫了四個少年，懸賞謀殺正在辦理離婚手續的妻子，四少年因害怕臨陣退縮；呂偉添找到Z，遊說他接受「賞金」，還買刀給Z，教他如何下手。

呂偉添這個「驚人陰謀」，是他和這群少年共守的秘密，竟然沒有一個少年想過要將事情轉告大人，這是因為新一代與父母的關係已經到了「無話可說」的地步？抑或父母比不上朋友來得更親？家庭再也不是安樂窩？

Z如今應該30多歲了，希望他能夠好好珍惜和把握這個「再生」的機會，走回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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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盈，原籍廣東大埔，端蒙中學高中畢業，工余考獲南京大學中文系碩士學位。 1970年進報界，採訪意外、犯罪、警務及突發新聞近30年，曾任《聯合早報》副採訪主任、副編輯主任，曾獲選赴美國、日本、韓國、香港、台灣及印尼等地，參加研修課程與實地採訪。現為自由撰稿人。

已出版著作多本，包括《法網難逃》《殺童血魔》《警匪喋血》《懸案疑雲》《說黑道白》等。 (作者/何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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