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緩刑期又偷拍裙底　青年監16周上訴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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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8-03
Source: 獅城新聞

![緩刑期又偷拍裙底　青年監16周上訴被駁回](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45/16450608.avif?1596443582)





（新加坡3日訊）新加坡一名22歲青年聲稱服役時壓力大，靠偷拍女生裙底減壓，首次被逮著後不知悔改，竟然在緩刑監視期間重犯。青年今早上訴要求別判他入獄，但被高庭法官駁回，須坐牢16周。

被告林佳俊（譯音）在2018年11月8日因偷拍11個裙底視頻，被判緩刑監視21個月。豈料，他在被治罪三周後重犯，再次偷拍並被逮著。

被告過後被控19項侮辱女性尊嚴的控狀，今年1月在國家法院認罪和被判坐牢16周。他不服所判，今早通過律師上訴至高庭，要求法官判他緩刑監視就好。

庭上揭露，目前22歲的被告案發時是一名前國民服役人員，他聲稱在服役期間倍感壓力，因此才想到要通過偷拍來舒緩壓力。

根據案情，2018年11月29日下午2時15分，被告在唐城坊的大創（Daiso）百貨內，趁一名女子在選購物品時，蹲下身子用手機偷拍女子裙底。他的可疑行徑被一名在場的男子發現，警方隨後在被告手機內搜出19個偷拍視頻，這些視頻都是在兩個小時內拍下。

代表律師今早進行上訴陳詞時指出，被告第二次犯案時仍未接受心理輔導，如今他已完成治療，明白偷拍不是適當疏解壓力的方法。他已知錯和下定決心痛改前非，並且承諾不會重犯。

高庭法官施奇恩今早宣判時指出，被告確實採取了實際行動來改造自己，但他是在第二次被逮著後才這麼做。法官認為，被告已不適合接受緩刑監視，16周監刑是適當的刑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