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20新政】企業若無法重雇員工 援助金上限調高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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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8-20
Source: 獅城新聞

**僱主若無法重新雇用員工，所應給的僱傭援助金將採用新方程式計算，上限調高近2000元。** 

年長員工勞資政工作小組昨天公布的建議報告中指出，本地員工的整體工資水平在過去幾年普遍增加，而且相信還會持續一段時間。因此，小組建議上調僱傭援助金（Employment Assistance Payment，簡稱EAP）金額，幫助無法獲得續聘的員工渡過失業期。

根據目前的規定，僱主在員工到了62歲退休年齡，若沒有合適職位重雇員工，必須支付對方三個半月薪水，最低5500元，最高1萬3000元。

至於從62歲獲重雇至少30個月的員工，僱主則可考慮支付較低的援助金（相等於兩個月薪水），最低3500元，最高7500元。

配合法定退休年齡和重新僱傭年齡頂限在2022年7月1日各調高一歲，僱傭援助金的最低和最高金額，將分別上調到6250元和1萬4750元。

從63歲獲重雇至少30個月的員工，可得到的援助金上下限則上調到8500元和4000元。

計算僱傭援助金的方程式上一次更新是在2017年7月。

針對重新僱傭合約期限，小組認為應保留最少一年的規定，以給予企業一定的靈活度。

另外，小組建議縮短在55歲或之後加入公司的員工，符合重新僱傭條件的最低工作年資。

目前，這類員工不受退休與重新僱傭法令約束，也就是說，他們可能無法一直工作到法定退休年齡；僱主也無須履行重新僱傭的義務，除非員工在滿62歲時已服務至少三年。

工作小組認為，這項豁免權仍有保留的必要，否則僱主可能不太願意接受年長求職者。但建議應該把服務最少三年的規定縮短至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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