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名叫「亞倫」的灰褐色條紋公貓,遭到被告猥褻。 (檔案照)
(新加坡訊)19歲少年在組屋走廊對貓做出猥褻舉動,也曾在學校霸凌和毆打有輕微智力障礙和自閉症的同學,被判緩刑監視18個月。
現年20歲的被告面對6項控狀,包括蓄意傷人,在公共場所做出猥褻行為,以及偷竊。
被告今年5月承認其中3項,法官下令讓他接受評估,看他是否適合接受緩刑監視或進入青年改造所。根據評估報告,他適合接受緩刑監視。
法官周五(7月11日)在國家法院判被告18個月緩刑監視。被告也必須進行70小時的社區服務令,晚上10時到隔天清晨6時不得外出。他的母親須簽保5000新元 ,確保他行為良好。
為保護受害人,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泄漏被告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案發時,被告是19歲學生。貓主是一名35歲男子,他在住家養貓但讓它在屋內外自由活動,所以貓經常在屋外逗留。
被告住在同一棟組屋,知道貓咪常出沒的地點。2023年4月8日凌晨,被告與朋友外出回家時,看到貓咪便與它玩耍。被告起初只是撫摸和喂食貓咪。然而,當貓在吃東西時,被告卻一時產生性衝動猥褻貓咪。貓咪立刻避開,整個過程被鄰居的電眼拍下來。
被告接著又抱起貓咪再次猥褻,直到貓咪跳出他手中逃跑,他才離開現場。
鄰居發現後立即給貓主看電眼錄像,主人感到憤怒,在社群媒體上發布影片,試著找出被告。警方很快確認被告的身份,在事發三天後逮捕他。
貓主伊斯瑪(小販)事後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說,他家養了4隻貓,被猥褻是叫「亞倫」的灰褐色條紋公貓,案發時約12歲。貓咪經獸醫檢查後,確認身體未受傷。
除了猥褻貓咪,被告也曾在學校長期霸凌一名患有輕度智障和自閉症的男同學。兩人自2022年起同班上課。
被告欺凌男同學的方式包括辱罵,毆打和威脅等。男同學因害怕被報復而不敢求助,直至2023年他的父親發現被告曾發送恐嚇訊息給兒子後,報警處理。
被告也曾在2022年11月,因不滿這名男同學在課上將頭靠在一名同學的背包上,便尾隨他去廁所,打了對方一巴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