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顯揚發文，這裡將成為埋汰李光耀的恥辱柱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RZ3MR
Published: 2025-11-21
Source: 獅城新聞

周一（11月17日），李顯揚通過臉書帳號以四種語言發文致言新加坡總理黃循財，反對將歐思禮路38號列為國家紀念碑的計劃。並稱這將成為人民行動黨（PAP）辱沒李光耀的紀念碑。

他在文中說，反對將房產刊憲為受保護建築的提議，而且再次強調李光耀表示拆除住所的意見。並稱「所謂李光耀改變態度，會以『接受』以某種方式保存其住所的說法子虛烏有。」

![李顯揚發文，這裡將成為埋汰李光耀的恥辱柱](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4/17746395.avif?0)



圖源：臉書@Lee Hisen Yang

為何舊事重提？

李顯揚之所以在11月17日發文，是因為新加坡文物局在11月3日曾發布公告，擬定將歐思禮路38號列為國家紀念碑的計劃。根據程序，歐思禮路38號的屋主和住戶可在兩周的期限內提出上訴，截止期限正是11月17日。

![李顯揚發文，這裡將成為埋汰李光耀的恥辱柱](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4/17746396.avif?0)



圖源：新加坡文物局

公告中提到，如果該地塊得以保留和收購，政府將將其改建為公共空間，其中一種可能的方案是建成一座遺產公園。並說明保留該地塊並不意味著政府有義務將地塊上的所有建築物和構築物按現狀保留。

公告還說，政府還沒獲得進入權，具體情況要等獲准進入屋內，進行評估之後才能決定採取哪種方案。公告中還強調：無論採取何種方案，政府都將尊重李光耀先生的遺願，並將清除李先生及其家人私人生活空間的所有痕跡。

![李顯揚發文，這裡將成為埋汰李光耀的恥辱柱](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4/17746397.avif?0)



歐思禮路38號李光耀故居，圖源：新加坡眼

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文物局在周一答覆媒體問詢時證實，收到李顯揚提交的書面反對意見和上訴內容與其臉書推文一致。

按照程序，文物局將評估反對意見，並將意見與局方建議提呈梁振偉。梁振偉考慮所有意見後，將做出最後決定。若決定保留歐思禮路38號，當局將發出保留令。接著相關部門將啟動徵用地段程序。

![李顯揚發文，這裡將成為埋汰李光耀的恥辱柱](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4/17746398.avif?0)



文化、社區及青年部代部長梁振偉 圖源：臉書@David Neo 梁振偉

但是，文物局並未表態說明需要多久時間評估李顯揚的上訴，也沒有說明梁振偉將何時回復。唯一可以確定的是，一定會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做出決定。也就是說，理論上最晚將在2030年5月之前做出決定。

李顯揚還在推文中說，「黃總理，現今之決定繫於你手，並非在任何初級部長或委員會。」

在貼文的最後，他警告當局，請記住「奧茲曼迪亞斯」的寓意。在這件攸關他深切心愿的事上,人民行動黨政府可以選擇尊重;若選擇背離,只會立下一座有違其遺願、辱沒其名的紀念碑。

編註：奧茲曼迪亞斯（A Stylistic Interpretation of Ozymandias）是英國詩人創作的一首詩歌，這首詩通過描繪一座在沙漠中崩塌的巨大雕像，來反襯出古代帝王自詡的永恆權力與如今只剩下斷壁殘垣的現實之間的巨大反差。隱喻權力在時間中的脆弱性。

李光耀生前就已轉變態度

李顯揚的推文中放入了視頻，內容系李光耀接受採訪時對故居處理表態片段。

![李顯揚發文，這裡將成為埋汰李光耀的恥辱柱](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4/17746399.avif?0)



但早在2011年12月，李光耀給內閣的信中就已經表明其想法的改變，一共是三個要點：

一、**李光耀主張拆除房子**，不過，內閣成員一致認為，歐思禮路38號不應該拆除

二、再三思考之後，**李光耀說，如果要保留房子**，那必須加固地基，把建築整體重修

三、李光耀要求，**重修之後，這套房子必須開放，讓人居住**，因為無人居住的空屋很快就會腐朽敗壞

![李顯揚發文，這裡將成為埋汰李光耀的恥辱柱](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4/17746400.avif?0)



**李光耀不但沒有堅持房子必須拆除**，而且，在寫了這封信之後，還通過建築師**向主管部門申請房子的重修和翻新**，並於同年4月獲得批准。

![李顯揚發文，這裡將成為埋汰李光耀的恥辱柱](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4/17746401.avif?0)



該拆除還是該保留

歐思禮路38號李光耀故居的去留，有各種不同的意見。

一、這是烏節路的黃金地段，拆除之後，無論作為商業或住宅，都有更高的市場價值，主張拆

二、這是百年的老別墅，維護成本太高，得不償失，主張拆

三、保留故居，等同「造神」，主張拆

四、應該尊重李光耀和柯玉芝的遺願，主張拆。柯玉芝曾說過，在她和李光耀身後，絡繹不絕的陌生人到故居來看他們生活過的地方，等同窺探隱私，她無法接受

五、這裡住過新加坡兩任總理，有著許多珍貴的歷史記錄和人文價值，具有文化遺產價值，主張保留

六、國家有法律，具有歷史價值的房屋依法必須保留，不能因為李光耀想拆就拆，主張保留

![李顯揚發文，這裡將成為埋汰李光耀的恥辱柱](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4/17746402.avif?0)



前文提到，政府得先獲權進入房屋進行勘察才能決定到底採用哪種處理方案。或許在勘查後，會商討出更好方案？

各位讀者，你們怎麼看？歡迎評論區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