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逾期逗留獅城超過12年 中國男子監6個月罰2千元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RZMZY
Published: 2025-10-15
Source: 獅城新聞

![逾期逗留獅城超過12年 中國男子監6個月罰2千元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2/17725746.avif?0)



被告逾期逗留新加坡超過12年，被判坐牢6個月和罰款2000元。（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准證到期後繼續在新加坡非法工作，51歲中國籍男子逾期逗留超過12年，被判坐牢6個月，以及罰款2000元。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丁勇福（譯音）前日在國家法院，承認一項牴觸移民法令的罪名。

根據案情，被告2013年獲取工作準證，在當地一家肉骨茶店工作，准證的有效期為2013年5月30日至2015年11月8日。

然而，被告不久後離職，僱主因此向新加坡人力部申請，在2013年6月6日取消他的准證，有關申請也獲批。

被告事後取得1個月的短期探訪證，可是他在探訪證在7月6日過期後沒有離開新加坡，繼續留在當地非法工作。

2025年8月26日，被告在當地淡濱尼62街的組屋，被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人員逮捕。被捕時已在當地逾期逗留12年1個月又20天。

法庭文件沒有揭露被告的罪行如何被揭發。

根據移民法令，非法逗留不超過90天，最高刑罰是罰款4000元，或監禁6個月，或兩者兼施。

非法逗留超過90天，最高刑罰則是監禁不超過6個月，以及鞭刑至少3下。

若違例者已年過50歲或為女子，豁免鞭刑，則可被判罰款不超過6000元作為替代。

窩藏或聘請違法者，可面對不超過24個月的監禁，以及最高6000元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