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名議員就新加坡體育理事會(修正)法案提出建議和看法。也有議員對法案擴大體育定義,納入電競以及智力運動表示關注,呼籲政府確保青少年不會過分沉迷於電子設備,並為這個領域做好規劃。
淡濱尼集選區議員陳以君說:「我想提的是個實際的問題。電競獲得正式的認可,在落實上如何避免將不健康螢幕習慣正常化,特別是對於已經很脆弱的年輕人。」
裕廊東-武吉巴督集選區議員許德財說:「體理會是否會要求電競教練以及 為青年提供結構性課程的培訓中心獲得認證。如果要把電競當成一項體育運動,那教練也該被視為一個專業,有標準、保障的以及明確升級途徑。」
也有議員關注,新體育項目的加入會導致各體育總會的資助減少。
阿裕尼集選區議員莫哈默法理說:「我的擔憂是如果體理會的預算不變,我們可能削弱目前對傳統體育項目運動員提供的財政支持,我們必須確保電競的發展不會犧牲其他項目比如田徑或游泳。」
針對賦予體育理事會更大權力,也有議員呼籲政府對體育教練認證採取強有力也更一致性的機制。
官委議員吳多泉副教授說:「比如說一名被全國教練註冊處吊銷資格的教練,可能被禁止在ActiveSG設施內執教,但他們依然可以在私人設施教學,如果無法更有效地維護標準,運動教練的專業度將被削弱。」
有議員則建議政府給予殘障運動員更多支持。
蒙巴登區議員吳詩琪說:「我建議讓新加坡全國殘奧理事會和新加坡奧理會這兩個機構合併。法案實質上承認全國殘奧理事會為體理會的主要夥伴,同全國奧理會一樣。 兩個機構合併將是自然而然的下一步。有很多優點,可減少工作重複,共享商業資源以能節省成本。」
白沙-樟宜集選區議員李乃怡說:「正式認可新加坡全國殘奧理事會作為重要合作夥伴發出了明確的信號包容性運動不是次要的, 是國家體育框架的重要部分。 通過在法律上確認這種合作關係,法案強化了一項基本原則,就是只要努力追求,就能獲得機會、支持,爭取在體育運動的卓越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