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籍人士與學生購豪宅涉「99~1」房產交易的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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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1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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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越來越多地產代理捲入所謂「99-1」房產交易的風波，這些安排本意是幫助買家規避高額印花稅，如今Huttons Asia也牽涉其中。

據《海峽時報》獲取的高等法院文件顯示，一對夫婦於今年1月6日起訴Huttons Asia、地產代理陳志輝及Pertinent律師事務所，要求賠償因涉嫌非法規避印花稅而被罰款的40萬6285新元。這筆罰金源於他們於2021年5月購買位於克蘭芝區Ki Residences公寓的交易。

當時26歲的中國籍男子張漢明與其女友劉宇彤（時年22歲，學生）指控地產代理陳志輝誤導他們，稱這種交易結構是「合法且正當」的避稅手段，導致他們蒙受經濟損失。

這起案件是近年來一系列類似訴訟的最新一例，此前PropNex、ERA Realty等地產代理及律師事務所均已因「兩步式99-1」交易安排被牽連。

據稱，這對夫婦於2021年2月14日聘請陳志輝作為他們的地產代理。他告訴他們，劉宇彤在2019年10月已獲得新加坡公民身份，作為首次購房者購買房產可免繳額外買家印花稅（ABSD），之後再將1%產權轉讓給張漢明，便可利用他的收入申請更高額度的貸款。

陳志輝稱，這樣的安排能讓張漢明只需就1%的房價（約1萬3770新元）支付20%的ABSD——當時針對外國人的稅率，從而大幅降低整體稅負。

儘管心存疑慮，夫婦二人仍聽從陳志輝的建議行事：劉宇彤於2021年4月26日支付訂金並取得購房期權，同年5月10日以138萬新元在自己名下購入該公寓。

兩周後，她將1%產權以1萬3770新元轉讓給張漢明。2021年7月25日，該轉售交易完成，兩人以共同共有人身份分別持有1%和99%的產權。

然而，2025年12月18日，新加坡國內稅務局（IRAS）通知兩人，將依據《印花稅法》第33A條認定其行為屬非法避稅，並處以40萬6285新元罰款，其中包括13萬5428新元的50%附加罰金。

當被問及迄今已追回多少此類交易的未繳印花稅與附加費時，IRAS發言人表示：「由於調查和審計仍在進行中，目前無法提供具體數據。」

夫婦二人由WongPartnership的Neo Gavin律師代理，指控Pertinent律師事務所在此次購房交易中「未能達到合理專業律師應有之標準」。

但Pertinent律師事務所的代表律師Joseph Lee反駁稱，該事務所僅負責產權過戶手續，客戶「依其自身意願完成了房產所有權的結構安排」，事務所並無義務質疑客戶的稅務籌劃意圖。

Lee指出，這對夫婦「自身存在共同過失」——未主動尋求專業稅務建議，也未向律所說明其真實目的是規避ABSD。他強調：「律師事務所無責任質疑或懷疑客戶選擇採用『99-1』安排。」

他還提到，該公寓的購房款部分來自夫婦共同申請的華僑銀行抵押貸款。由於當時劉宇彤仍為學生，無法單獨獲批貸款，而張漢明作為外國人需承擔20%的ABSD——即27萬5400新元。他於2021年9月成為永久居民，2025年6月正式入籍。

在原告的訴狀中，他們指控Huttons Asia未能對陳志輝進行充分培訓與監管，縱容其做出「虛假陳述」，誘導他們參與非法避稅安排。

Huttons與陳志輝的代表律師Sharon Lin在2月3日提交的答辯書中稱，這種「兩步式99-1」安排是「由律師事務所在公開活動中推薦的」。陳志輝表示，Pertinent律所的業務發展經理Gregory Quake曾公開稱「這是我們的專長」。

法院文件指出：「由於該建議來自專業律師事務所，陳志輝無理由懷疑這種安排不合法。」

陳志輝強調，他本人是獨立執業者，並非Huttons員工。他曾向這對夫婦說明：「該安排由律所在新盤展示廳的培訓活動中推薦。」

2021年4月18日，他還把華僑銀行高管林伊莎拉引入他們與客戶的WhatsApp群組。儘管林女士詢問了他們的財務狀況，但「並未對99-1安排提出任何疑慮」。

被告方還指出，這對夫婦「非常清楚」陳志輝不具備提供法律意見的資質，「事實上，正是他主動介紹了Pertinent律所來為他們提供專業法律建議」。

Huttons和陳志輝反駁稱，即便沒有採用99-1結構，這對夫婦也必須支付ABSD——因此所謂「損失」根本不存在。

他們進一步指出，這對夫婦還應計算該公寓的資本增值部分，作為其實際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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