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租組屋4合租室友4年沒付房租　阿叔兩度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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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5-19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在社工介紹下，曾流落街頭的六旬叔和陌生男子合租租賃組屋，卻指對方4年來都不付房租，拖欠近3000元，氣得阿叔兩次報警。

住在印度士路（Indus Road）第79座租賃組屋的洪福（68歲）向新加坡《新明日報》申訴，以前曾睡在街頭，平時做雜工餬口。他後來在疫情期間，通過社工的幫忙，申請到了租賃單位。

他說，當時通過社工申請租賃單位的還有另一人，即現在室友吳先生（65歲，油站員工），機緣巧合之下，兩人被安排同住一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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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福和吳先生的床位都被雜物包圍

洪福說，簽約時他成了主要租戶，吳先生則是共同租戶，因此每個月先由他支付全額123元租金給建屋局後，吳先生再把61元5角的租金還給他。

「可是從2020年5月搬進來開始，吳先生從來沒還過租金給我，因為我是主要租戶，若是沒交租金，當局找的人也是我，4年下來他欠我的租金近3000元，還沒加上水電費和雜費。」

洪福也說，由於吳先生是做夜班，深夜回家時發出噪音，一開始同住時，讓他很不習慣，還因此跟對方吵過架。

「後來也因為租金的事情，我和他談過幾次，他都不回答，我只能忍氣吞聲，也不想和他吵，我現在每個月靠300元退休金過活，他不還我錢，我都睡不著。」

洪福因此報警了兩次。警方受詢時證實接獲兩次報案。

被指4年來沒還租金，室友受訪稱「忘了」上一次付錢是什麼時候。

記者走訪租賃單位時，吳先生針對沒付租金一事，堅稱租金是還給建屋局的，並不是還給洪福。他還說：「要交租金的時候，要當局來收的。」

當記者進一步問吳先生是否有拖欠租金時，他就說：「當然有還錢，不然怎麼繼續住」。

問及他上一次什麼時候繳租金，他卻頻頻說：「忘了」。

屋內堆滿雜物，兩人床位都在雜物堆里，六旬叔稱箱子都是要拿來打包行李搬家。

據觀察，單位有雜物堆積的情況，兩人的床位周圍都被雜物包圍，這些雜物包括紙皮、行李箱、買菜籃等。

洪福說，大部分東西屬於他，但否認從外頭撿雜物回家，也聲稱只要一找到地方搬，就準備把所有雜物放入行李箱帶走。「我朋友已經介紹我另一個室友，我也想快點搬走。」

吳先生則指對方從外面撿垃圾回來，把一堆雜物堆積在家裡，有關當局曾叫洪福把東西都搬掉，但對方不願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