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不打算修改《濫用毒品法令》 法律假定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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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4-0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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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並不打算修改《濫用毒品法令》中的法律假定（presumptions）條文。

內政部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昨天（8日）在國會上發表部長聲明時說，法令下的假定條文有助於協助控方在販毒案件中進行舉證，特別是在被告可能掌握某些只有他們自己才知道的事實的情況下。

他指出，控方可以證明被告持有毒品，但很難證明被告知道所持有的物品是毒品，尤其是在被告否認知情或難以獲取證據的情況下。

為了應對這一挑戰，法令下的假定條文將舉證責任轉移給被告。在這類案件中，法律假設被告知道所持有的物品是毒品，除非被告能夠提供相反的證據證明他不知道那些是毒品。

尚穆根說，在許多國家在打擊毒品問題上面臨巨大困難之際，新加坡能夠維持毒品使用率最低的國家之一。這項假定條文是相關法律框架的重要組成部分，使我國能夠有效地處理毒品問題。

部長是針對議員周凱年詢問政府是否打算修訂這項條文，而做出相關回應。

部長說，周凱年所提出的詢問是會在本月14日或之後的國會辯論中提出的詢問，但部長認為這個議題很重要，因此發布部長聲明闡明政府的立場。

部長也指出，周凱年的提問可能和目前法庭審理的一起案件有關，而政府將捍衛《濫用毒品法令》下法律假定條文。他提醒，由於這起案件還在審理中，因此不能在國會上討論細節，相關事宜將交由法官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