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助「初戀情人」越堤存贓款　女技術員不閱報又天真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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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11-28
Source: 獅城新聞

![助「初戀情人」越堤存贓款　女技術員不閱報又天真被騙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83/16833570.avif?1638021603)





被告為愛犯罪，當錢騾還包庇「情人」。（檔案示意圖） 

為愛犯罪，女高級技術人員曾墜入情網當錢騾，遭揭發後仍執迷不悟，不僅向警方謊稱是他人慫恿，還協助「情人」提錢越堤存放。

《新明日報》報，被告是36歲的朱麗扎（Juliza Binte Ibrahim），案發時她是一名高級技術人員，她前天承認牴觸一項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

調查顯示，被告自2015年結識一名叫「亞當」的男子，怎料卻成了愛情騙局的受害者。

根據警方調查，被告把銀行戶頭交給亞當，而亞當用來接收包裹騙局的錢，在2016年2月26日被告接獲警方勸告，要她避免處理來歷不明的錢財，但被告私下跟亞當持續保持聯絡。

時隔兩年，警方接獲一名女郎的通報指她成了包裹詐騙的受害者，一名男子自稱購買禮物，需要她支付郵費和關稅，女郎信以為真向對方匯款4600新元。

但女郎事後察覺不妥決定報案，調查揭露女郎匯款的帳號屬於被告，警方於2018年9月24日逮捕被告。

被告為了包庇亞當，謊稱是她的網絡情人「安德魯」要求她幫忙開設銀行帳號，好讓他能購買機票到新加坡，被告也表示她把信用卡和密碼寄給對方。

但實際上，她是在亞當指示下開了銀行戶頭，被告事後也承認當錢騾，取出這些錢，再越堤到馬國存放在亞當指定的戶頭。當時警方在銀行戶頭起獲4500元1角2分，包括被告存放的500新元。

控方指被告的心理報告沒提及有關她犯案的能力，而被告遭警方盤問時，也沒立即全盤托出，甚至涉及跨國存放錢的犯案手法。

法官最終判她入獄4個月，也允許被告延期服刑兩周，好讓她有時間安排私事和工作。

**求情稱初戀 不讀報又天真** 

被告求情稱初次戀愛，也不讀報紙對詐騙手法不知情。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從未談過戀愛，也是愛情騙局的受害者，最初撒謊也是為了保護亞當。

律師指，被告不常了解時事或是讀報紙，因此生性天真，也不了解愛情騙局；被告也在心理報告表示若知道會遭亞當利用，她也不會做出這些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