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RA修條例 增加市區居住人口 CCR住宅項目 至少兩成單位面積不小於7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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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11-03
Source: 獅城新聞

從明年1月18日起，中央區所有組屋、共管公寓以及有住宿的商業和混合用途項目，至少兩成住宅單位的面積不能小於70平方米（約753.47平方英尺）。

分析師認為，修訂條例有助增加中央區的居住人口，滿足不同的家庭規劃需求，讓中央區更有活力。

市區重建局星期二（10月18日）在網站上發布通告，修訂中央區非有地住宅項目的較大單位比率，鼓勵更多人住在中央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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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說，它留意到中央區住宅單位的面積有持續縮小的趨勢，因此修訂指導原則，以確保中央區的住宅維持良好的單位面積組合。

中央區橫跨11個規劃區，包括歐南園、博物館區、紐頓、里峇峇利、新加坡河、濱海南、濱海東、海峽景（Straits View）、梧槽、烏節和市區核心（Downtown Core）等。

市建局通告說：「隨著生活方式需求轉變，中央區的規劃目的已轉為具吸引力的生活、工作和休閒地區。因此，我們一直努力為中央區引入更多混合用途項目，以鼓勵更多居住人口（包括家庭），讓我們的市區更具活力。」 「考慮到中央區的空間限制，70平方米的門檻對小家庭來說是合理的單位面積。市建局並沒有對中央區單位總數設限，因為這些地區一般都有良好的公共運輸服務，居民較不依賴私家車。因此，新發展項目不太可能對當地基礎設施造成壓力。」

市建局在2018年針對中央區外的住宅項目推出指導原則，將單位的平均面積從至少70平方米增加到至少85平方米（914.93平方英尺）。當局也要求發展商開發的住宅項目，至少兩成單位的面積須為100平方米或以上，最多兩成單位的面積可小於50平方米。這意味著發展商在項目中可建單位總數減少，單位平均面積相應增大。

高力國際新加坡研究主管何俐慜認為，修訂中央區住宅項目較大單位的比率是適時的調整，因為中央區新住宅單位的面積中位數已從2017年第三季的94平方米，縮小至今年第三季的73平方米。

分析師：應在中央區開辦更多學校和教育機構 

「所以，當局要求至少兩成單位的面積在70平方米或以上，是合理的限制，能確保發展商提供良好的單位面積組合，滿足不同家庭規模和細分市場的需要。」

何俐慜說，如果當局不修改指導原則，中央區將充斥大量較小型單位。

戴玉祥產業研究和諮詢總監藍振文說，條例修訂的目的是要確保中央區有足夠的親家庭住宅單位，從而增加那裡的居住人口。他估計當局也考量到市區接下來的規劃，如打造充滿活力的市中心，將它延伸到南部瀕水區，成為集生活、工作和休閒於一體的活力社區。

他建議當局在中央區開辦更多學校和教育機構，因為方便孩子上下學是許多年輕家庭購房時的重要考量。

合登集團高級研究主管李思德說：「這項修改預料會帶動市區出現更多較大面積的單位。不過它對整體中央區的影響微乎其微。因為目前中央區大多項目都符合新條例。」

從集體出售的角度看，他認為這可能造成發展商的成本增加，利潤減少，繼而影響中央區一些集體出售項目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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