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金沙起火」和「炸彈」圖給李顯龍 男子為惡作劇付出代價判監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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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6-20
Source: 獅城新聞

![發「金沙起火」和「炸彈」圖給李顯龍 男子為惡作劇付出代價判監4周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7/17873175.avif?0)





被告陳國永（譯音）。

（新加坡訊） 男子惡作劇發送濱海灣金沙起火的虛假圖片給新加坡國務資政李顯龍，還附上含有「炸彈」等字眼的信息，俯首認罪後，被判入獄4周。

被告陳國永（35歲，譯音）面對一項牴觸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和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周四（18日）承認其中一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控狀顯示，去年9月29日，下午約3時，被告在面子書偶然發現一張濱海灣金沙著火的圖片。他明知這是一張虛假圖片，卻仍把圖片保存在手機里。

接著，被告開始了惡作劇，透過面子書信差（Messenger）把圖片傳送到李顯龍的面子書專頁，並附上含有「炸彈」等字眼的訊息。他清楚這張圖片可能導致他人誤以為濱海灣金沙遭到炸彈攻擊，但事實並非如此。

不久後，負責管理李顯龍面子書專頁的管理員看見被告的訊息，出於擔憂，在截圖後向警方報案。

警方接獲通報後，通知濱海灣金沙的保全部門加強巡邏，並迅速追蹤被告的身份。被告在接受警方問話時，坦承罪行。

另一項控狀則顯示，被告在案發後把手機恢復至出廠設置，妨礙司法公正。

控方指出，被告謊稱濱海灣金沙遭炸彈攻擊，性質惡劣。濱海灣金沙是人潮密集且備受歡迎的度假勝地，任何安全威脅都極易引發民眾恐慌。

控方表示，雖然被告的惡作劇訊息可信度較低，但仍導致警方和金沙耗費資源採取緊急行動，因此促請法官判處被告坐牢4周至8周。

新加坡國家法院法官陳仁智下判時強調，這類行為絕非玩笑，而是涉及炸彈威脅的嚴重罪行，最終判處被告入獄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