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潛逃24年竟敢回國！新加坡男子冒用印尼護照潛入，最終被警方當場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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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8-1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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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1日，58歲的新加坡公民陳其偉（Tan Khi Wie，以下簡稱「**陳某**」）被判處14個月零三周的監禁。他被裁定違反《移民法》和《刑法》共六項罪名，具體包括：

兩項未能出示有效護照罪（根據《移民法》第5A(1)(a)條處罰）

一項在入境申報卡中提供虛假陳述罪（根據《移民法》第57(1)(k)條處罰）

一項故意出示虛假護照罪（根據《移民法》第28(4)(d)條處罰）

一項非法離境罪（根據《移民法》第5(4)條處罰）

一項未能出庭罪（根據《刑法》第174條處罰）

此外，另有16項違反《移民法》的指控在量刑時被予以考慮。

## 潛逃與隨後被捕



早在2002年8月6日，陳某曾因一項欺詐罪被判處18個月監禁。他當時通過欺騙當時的新加坡生產力與標準局，非法騙取了「本地企業技術援助計劃」下的一筆高達195,800新加坡元的撥款。

陳某在2002年8月就其定罪和判決提出上訴。為了逃避服刑，他潛逃出新加坡，隨後未能出席2003年1月21日的上訴庭審。2003年2月20日，法院對其發出了逮捕令。

直到2026年3月7日，陳某試圖使用一本名為「Ken Srona」的印尼護照在樟宜機場辦理入境手續。由於他無法通過自動通道完成入境清關，移民與關卡局（ICA）官員對其進行了進一步檢查，最終確認了他的真實身份，並發現他正是警方通緝的逃犯。陳某隨即被拘留並移交給警方。

## 非法出入境新加坡



ICA的調查顯示，陳某在2002年8月至2003年1月期間，通過漁船非法離開新加坡。他首先前往馬來西亞柔佛州的巴西古當，隨後前往泰國，最終抵達印度尼西亞雅加達並長期居住在那裡。

在2011年至2016年期間，陳某多次使用名為「Ken Srona」的印尼護照出入新加坡。同時，他在入境申報單中虛假聲明，稱自己從未使用過其他姓名的護照進入新加坡。

ICA已通過利用生物識別技術和數據分析，加強了入境清關流程和系統。自2020年7月起，ICA在檢查站部署了多模態生物識別系統，以更好地檢測使用多個或虛假身份的人員。新加坡所有陸路、海路和航空檢查站的自動通道均配備了虹膜和面部掃描儀。這些生物識別標識的同步使用，為驗證旅客身份提供了極高準確度的方法，進一步增強了ICA維護新加坡邊境安全的能力。對於試圖通過冒用身份或使用與此前入境時不同的身份來規避ICA檢查的旅客，ICA將毫不猶豫地採取嚴厲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