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周6天為電子煙團伙送貨  獅城男1年賺4.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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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8-21
Source: 獅城新聞

陳俊傑被判入獄10個月，並罰款逾約14萬令吉。（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為賺外快加入電子煙犯罪團伙，新加坡一名男子每星期送貨6天，1年賺取約4萬5000元。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陳俊傑（34歲）面對一項牴觸新加坡有組織罪案法令和一項牴觸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法令的控狀，昨日被判入獄10個月，並罰款4萬5000元，成為團伙中首個被治罪的成員。

根據案情，被告參與的是一個跨境電子煙犯罪團伙。

團伙從2022年中至2025年10月16日，分銷從馬來西亞走私入境的電子煙，並租下新加坡倫多一帶的排屋和坎貝拉的公寓作為倉庫，平均每天配送105至210份電子煙產品訂單。

新加坡當局去年10月16日展開執法行動，搗毀團伙用來儲存電子煙的倉庫。（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警察部隊和衛生科學局去年10月16日展開聯合執法行動，從團伙的倉庫起獲5萬7818個電子煙和相關配件。

團伙成員分為3個層級，包括新加坡頭目、倉庫配送員和分區配送員。

王余偉（29歲）、鄭樂維（30歲）和陳宏昌（31歲）先後擔任新加坡頭目，另有4名倉庫配送員；被告與其他6人則擔任分區配送員。

新加坡頭目據信身在馬來西亞、化名「Nobody（意為小人物）」的上層領導指示行事，負責管理倉庫、庫存、貨物包裝和財務等事務，並向倉庫配送員收取和核對收入。

他們也利用「Nobody」提供的資金支付薪金、倉庫租金和水電費等，再把收入交給對方安排的錢騾。

倉庫配送員月薪介於4000元至8000元，負責倉庫運作，包括收貨後清點庫存、根據訂單打包貨物，再按郵區分類，交給分區配送員配送。

他們與分區配送員見面時，也會收取前一天的收入。

分區配送員則各自負責特定郵區，送貨時向顧客收取現金，每成功配送一份訂單可賺10元。

團伙成員通過多個聊天群組溝通，並使用化名隱匿身份，群組用於彙報不同郵區的訂單、處理反饋和清點庫存等。

倉庫配送員和分區配送員一般每天在下午和傍晚兩次，於新加坡宏茂橋5道第605座組屋旁的露天停車場交接貨物，星期天休息。

調查顯示，被告2024年10月經朋友介紹，開始擔任分區配送員，藉此賺取額外收入。

他每天配送15至30份訂單，每月賺取3000元至4000元，估計1年賺約4萬5000元。

被告在去年10月的執法行動中被捕，當時身上有51個電子煙和相關配件，以及2398元現金。

控方指出，電子煙容易使人上癮，對公眾健康構成嚴重風險，因此刑罰須起到阻嚇作用，向可能受電子煙交易利潤誘惑而犯案者發出明確信號。

控方也指出，被告是這個14人犯罪團伙的一員，1年來每星期6天配送電子煙產品並從中獲利，因此促請法官判他入獄10至11個月，並罰款4萬5000元。

其餘13名團伙成員的案件仍在審理。（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