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復媳婦離開兒子 家翁列傳單數「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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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10-1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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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2日訊）為報復媳婦離開兒子，家翁故意撰寫中傷媳婦的傳單，到她發表演講的場地分發給出席者。傳單內容列數媳婦的「罪狀」，包括指她的母奶素質不好。媳婦情緒大受影響，向法院申請個人保護令獲得批准。

根據家事法院判詞，婦女與丈夫是在2013年結婚，育有3個孩子，與家翁家婆同住。可惜，結婚不到兩年，兩人的婚姻開始亮紅燈。到了去年1月，婦女帶著孩子們，搬回娘家住。

擁有大學文憑的家翁是一名教經濟學的補習教師，他與婦女的公媳關係原本不錯，直至婦女離開兒子後，他被指開始對婦女懷恨在心，對她展開一系列的「報復」行動。

去年1月20日，即婦女離家約20天後，婦女原定以回教宗教師的身份，出席一個回教婦女講座發表演講。豈料，就在講座開始之前，家翁帶著一疊傳單抵達講座會場，發給約70名出席者。

原來，這些傳單上列數婦女的「罪狀」，指責她不是一名好妻子與好媳婦，所舉的例子直接攻擊婦女，包括稱她的母奶屬於劣質。婦女稱她當晚大受打擊，強忍淚水發表演講，結束後崩潰大哭，需要有人送她回家。

之後，家翁也把同樣的「復仇信」發給婦女的前僱主和其他回教堂。家翁也發騷擾信給婦女的家人。婦女最終忍無可忍，決定報警和向法院申請個人保護令，阻止家翁靠近她。

**有發信給活動負責人 家翁堅稱沒散播**

家翁向法院承認，他強烈覺得婦女沒有以身作則，因此沒資格出席宗教講座發表演講。為了說服主辦單位撤換演講人，他決定發出信件給活動負責人，說明婦女不合適的原因，但他堅稱沒有到處散播這些信件。

法官在判詞中指出，綜合不同證人的供詞，好幾個人都有看到家翁在活動現場發出散播中傷婦女的傳單，而家翁也承認傳單內容是由他撰寫的。加上他的其他行為，足以說明他是在持續騷擾婦女。

為此，法官認為有必要發出個人保護令，阻止家翁繼續對婦女做出騷擾行為。他也下令家翁支付官司所花費的1萬3500元（4萬令吉）訟費。家翁不滿所判，已對法官的裁決提出上訴。

**家翁到媳婦娘家問罪 沒帶患有濕疹嬰兒就醫**

家翁到媳婦娘家興師問罪，責怪媳婦沒帶患濕疹的嬰兒看醫生，媳婦嚇到抱著孩子躲進房間哭。

根據判詞，在婦女離家出走的一個多星期後，家翁到她的娘家登門造訪，說要探望他最小的孫子。

婦女稱，家翁進屋後對著孫子不停拍照，導致嬰兒哭鬧。接著，家翁開始責備婦女，沒有好好照顧兒子，帶他去看醫生。婦女被家翁大罵後感到非常害怕，抱住嬰兒躲進臥房哭。

婦女向法官解釋，她一直想帶患有濕疹的幼兒看醫生，可是丈夫與家婆卻不相信西醫，堅持孩子們只能看主張自然療法的醫生。她順著家婆的意願，帶孩子去看家婆介紹的醫生，但後者的診所沒看，她最後才帶孩子去看專科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