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稅法: 關於股息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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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6-22
Source: 獅城新聞

**1 股息是什麼?**

股息是公司利潤的分配，不同於資本返還。

2 **納稅付款日期是在什麼時候?**

納稅人通常在收到股息後才會被徵稅。但是，與中期股息不同的是，因為最終股息是不可撤銷的股息，所以最終股息在公司申報後，納稅人就必須申報並納稅。

3 **股息納稅評估的總原則**

如果股息是由新加坡稅務居民公司(即在新加坡做出決策和管理的公司)支付或應付的，則股息來源於新加坡。相反，如果股息是由非新加坡稅務居民公司支付或應付的，則股息來源於新加坡境外。

由新加坡稅務居民公司支付或應付的股息如果是來源於新加坡，納稅人應在新加坡納稅。

4 **在新加坡，股息總是免稅嗎?**

不是的。

從事投資交易(比如股票基金公司) 的納稅人收到或應收的股息應根據ITA第10(1)(a)條納稅。

從事投資控股(比如一般的貿易公司)的納稅人收到或應收的股息將根據ITA第10(1)(d)條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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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地股息的待遇**

新加坡實行的是的一級免稅股息稅制，根據ITA 第13(1)(za)條，本地來源的股息是免稅的。

6 **境外來源的股息待遇**

根據ITA第13(7A)條、第13(8)條，符合條件的境外來源的股息匯入新加坡時也是免稅的。

個人

根據ITA第13(7A)條，個人從新加坡收到的境外收入第13(7A)條是免稅的。但是如果該個人是新加坡稅務居民，那麼他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免稅。

條件包括：

(i)在04年1月1日或之後完成匯款的;

(ii)審計長認為豁免是有利的;和

(iii)境外收入不是通過新加坡的合夥企業收到的。

公司實體

根據ITA第13(8)條 和 第 13（9）條，新加坡稅務居民企業（包括公司及合夥企業）從新加坡收到的境外收入如境外股息、分行利潤和服務收入是免稅的，但是須符合以下條件。

免稅條件包括:

(i)境外所得已在收入來源國納稅;

(ii)收入來源國的主體稅率至少為15%;和

(iii)審計長認為豁免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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