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孟加拉男子酒後在餐館鬧事,打死勸架男子,其中兩名被告今早(28日)被判坐牢四年和打鞭六下,他們也在庭上向死者家屬道歉。
三名被告分別是來自孟加拉的惹再(32歲)、惹納(38歲)和莫拉(34歲),他們被指在2017年7月9日早上6時50分許,在芽籠24A巷造成42歲的林良達身亡。三人皆不認罪,經審訊後,本月16日被判罪成。
三人原本以謀殺罪被控上法庭,不過控方後來將惹再的控狀改為蓄意傷人,惹納和莫拉的控狀則減為蓄意重傷,三人因此逃過死刑。

一人把死者(小圖)推倒地上,一拳就打在死者頭上。(檔案照)
庭上揭露,三名被告的友人薩努瓦供證時說,他當天與被告等人到克拉碼頭通宵喝酒,隨後到上述地點用餐。由於食物遲遲未端上來,結果他們與餐館老闆陳偉立起爭執。
死者並不認識陳偉立和被告等人,他見狀後上前勸架,怎料混亂中竟揮拳打中惹納。三人被激怒,氣沖沖地走向死者,惹再把他拉到馬路旁。
死者嘗試逃跑,惹納和莫拉追上前,惹納不但拉死者的頭髮,還多次毆打他的頸項,直到他摔倒在地上。莫拉則從死者身後起腳踢他的頭。
當死者起身逃命時,莫拉抓著死者的頸項,把他舉起再拋向閘門,然後再拉著死者的頭猛摔向路面,死者頸項被扭歪。三人離開之前,惹納又向死者頸項兩次揮拳。
電眼也拍到,死者事發後起身走了約50至200米,但因傷勢嚴重,最後虛弱地坐在馬路旁。
目擊者後來發現死者一動不動立即報警,但救護人員抵達時死者已經回魂乏術,並在8時05分被宣告身亡。死因為頸椎斷裂。
記者:江欣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