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國父——李光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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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10-2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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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耀成長經歷

李光耀1923年9月16日出生於新加坡，祖籍中國廣東省大埔縣唐溪村，其曾祖父李沐文大約在19世紀60年代來到新加坡。李光耀是李家在新加坡土生土長的第三代，出生時其家族在新加坡生活了半個世紀，雖然家族成員是清一色的華人，但是已經完全本地化，是比較典型的英屬馬來亞華人家族。李光耀的祖父李雲龍和父親李進坤都是在殖民政府開辦的萊佛士書院接受英文教育，李光耀自幼在家裡與父母說英語，與外祖父母說夾雜了華語詞語和語法的馬來語，與玩伴們說馬來語和福建話。起初，外祖母安排李光耀進華校接受華文教育，結果李光燿什麼也聽不懂，經不住他的一再懇求，家人終於把李光耀轉入英校，接受系統的英文教育。

1936年至1942年，李光耀先後在萊佛士書院和萊佛士學院接受了小學和中學教育，表現非常出色。在這兩所政府學校的學習經歷使李光耀終生受益，他在回憶錄中說：「當年是競爭對抗的年代，也是建立永恆友誼的年代。進入萊佛土書院和萊佛士學院對我有利。後來，萊佛士書院最優秀的學生在政府部門\]和商業機構里表現良好，萊佛士學院的也一樣。因此,50年代我開始當律師時，已經有許多朋友和熟人在新加坡和馬來亞兩地的政府部門和專業領域裡擔任要職。在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哪怕你不認識一個人，只要出身背景相同，對方就很容易接受你；學校聯繫起著很好的作用，不論你是華人、印度人或是馬來人。」童年和少年的經歷對李光耀影響較大的是「紀律」的印象和決斷能力的鍛鍊據李光耀回憶，祖父經常給李光耀講自己在英國輪船上的工作經歷，這些故事都說明在船上維持紀律的重要性；父親在家裡很注重紀律，對孩子管教很嚴，但不太打理家事。由於是家中長子，在李光耀稍大時，母親便開始跟他商量家庭的重要決策。「所以說早在少年時代，我便成為實際上的家長。這倒教會我平時遇事如何做決定」。°在治理新加坡期間，人們也能看到「紀律」和「決斷」塑造著李光耀的行政風格。

在萊佛土學院，李光耀一心想得到能夠赴英國留學的女皇獎學金,1942年由於日本占領新加坡，這個夢想破滅了。在日占的三年多時間，李光耀品嘗生活艱辛的同時，第一次感受到權力和法律的威力，「三年零六個月的日治時期讓我學到的東西，比任何大學所教的還多。當時我還沒讀到毛澤東的名言『槍桿子裡出政權』。但我知道，關於誰說了算，誰能使人民改變行為，甚至改變效忠對象的爭論，是由日本槍炮、日本軍刀和日本暴行解決「有人主張對待和懲罰罪犯應該從寬，認為刑罰減少不了犯罪，我從不相信這一套，這不符合我在戰前、日治時期和戰後的經驗。」也是在日占時期，李光耀第一次對英國人「理所當然」的統治產生置疑：「事實證明白人如果不是比亞洲人更加驚慌失措的話，至少也是半斤八兩。亞洲人一向依賴白人的領導，如今白人卻辜負了他們的一片期望。英國人得到霸權本來是建立在優越的科技和組織上的因為多數亞洲人相信英國人天生優越的神話，並以為要向英國人挑戰是不明智和枉費心機的。使這種霸權得到了進一步的鞏固。可是現在，競然有一個亞洲民族敢於抗拒英國人，並粉碎了上面所說的神話。」李光耀的第一位傳記作者亞力克斯·喬西( Alex Josey)談到日占對李光耀的影響時說：「從那個時候起，李光耀就不再是華僑，而成為新加坡人。」1946年10月-1950年8月，李光耀留學英倫，專攻法律，目標是考取英國律師執業資格。他先在倫敦經濟學院學習，三個月不到轉入劍橋學。除專業學習外，英國的四年生活使李光耀在政治上變得成熟。對李光耀未來政治生涯起作用的留學收穫至少有三點：

一是廣泛接觸各種政治學說和政治思潮，

了解英國政治制度，從中接受了費邊主義建立平等、公正和公平社會的主張以及英國社會革命的和平漸進方式，尤其對英國建設福利國家的制度公平印象深刻。李光耀坦言：「我這一代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到英國留學的新馬學生，完全接受了工黨政府那一套公平合理的綱領。我們也很嚮往成熟的英國制度。在這種制度下，憲制傳統和容忍精神，使得權力和財富都在和平中進行基本的轉移。我們把在英國所看到的一切，拿來同新加坡和馬來亞比較。新馬情況顯得落後，前途未可樂觀。」但是，李光耀不是平等主義者，不相信所有人都具有同等的才智，主張機會和制度平等，社會應該提供的是同等的機會，而不是同等的待遇。國家也一樣，領土不是致富的必備條件，「自從二次大戰結束以來，通過國際貿易和交換貨物勞務進行的競爭，使參與的所有非共國家的產值得到最大限度的增加。為了爭取最高的國民總產值，人們必須在自由市場裡相互競爭，同時在大體上是自由的市場裡跟其他國家競爭。

二是形成反英反殖思想

渴望建立包括新加坡在內的獨立的馬來亞。李光耀在英國遭遇種族歧視，又近距離觀察了英國的階級制度,1947年，「我似乎變成了一個強烈的反英分子，尤其是心中萌生要剷除英國對馬來亞和新加坡的殖民統治的意念。我在倫敦和劍橋的

一年裡，思想的轉變逐漸具體化。這種變化從1942年日本占領新加坡時期便開始了。如今我所看到的，是英國本土的英國人。我懷疑他們能本著新馬人民的利益治理這兩個地區。在新馬的英國人對推動殖民地的進步毫無興趣，他們所在乎的是這些殖民地給他們帶來的高級職位和豐厚薪金。在國家的層次上，英國人所關心的，主要是如何輸出馬來亞的樹膠和錫，賺取美元外匯，以支持百病叢生的英鎊。

三是初步經受了政治鍛鍊

並在英國政界建立起了朋友圈。李光耀與那些他認為將來可能在主要政黨里扮演重要角色的英國學生接觸，因為工黨比保守黨較為同情英國殖民地的獨立願望，所以李光耀更願意與工黨政治領袖接觸。李光耀結交了劍橋大學工黨俱樂部的活躍分子，其中一部分以工黨候選人身份參加了1950年的大選，他幫助工黨朋友參加1950年大選，這對他來說是一次政治實習，學習如何進行競選遊說，還在一些小型學校和教堂大廳發表過幾次競選演說。與英國青年政治精英的結交和友誼使英國政界對李光耀有所解，為李光耀從政以後與英國官方的交往、得到英國的支持—特別是與馬來西亞中央政府鬧矛盾的時候—打下了良好的私人基礎。總之,50年代以前，李光耀已經形成比較明確的政治抱負和政治信念：在憲制框架內進行權力鬥爭；一旦掌權，建立一個機會平等、融入國際市場的國家是「馬來亞」國家，而不是「新加坡」國。回到新加坡後，李光耀把自己的政治抱負付諸實踐，其政治信念在實踐中不斷歷練、強化。在英國當局的支持下李光耀在戰後新加坡的權力鬥爭中嶄露頭角，但是其關於「馬來亞」國家的構想成了導致新馬分家的矛盾之一。新馬分家對李光耀個人的最大影響也許是政治思想中理想主義的破滅和摒棄。建立一個包括新加坡在內的獨立的馬來亞國家是李光耀留英期間形成的政治理想，從1954年從政以來，李光耀就一直以新馬合併作為個人和人民行動黨的奮鬥目標，他以為新馬缺一不可，以為只要有了英國式的議會政治，就不僅能在新加坡、而且能在更大的馬來亞實現自己的政治信念然而馬來西亞的種族結構卻使他亳無施展空間，只好分道揚鑣。

李光耀的個人權威

在李光耀擔任新加坡總理期間，他是新加坡國內處於主導地位的政治領導人嗎?對於這個問題，筆者將從新加坡的建國曆程和政治制度設計兩方面入手來分析論證。

首先，從人民行動黨的發展歷程來看，它在經歷了1960年和1961年兩次大的分裂之後，成為了一個非常具有組織性和紀律性的政黨。李光耀最為該黨的秘書，具有非常大的權力和權威。特別是在1963年新加坡立法議會大選之後，人民行動黨徹底打敗了左翼社陣和右翼新加坡聯盟，占據新加坡國會一席的絕對多數，在國家決策中不再受到任何掣肘，李光耀作為新加坡的總理，其地位進一步得到鞏固。

其次，從新加坡的歷史來看，李光耀是新加坡的創始人之一，常常被人們冠以「新加坡之父」的稱號。凡一國之父者，必然是在該國成立和初始發展過程中立下汗馬功勞之人。從1954年9月，新加坡人民行動黨成立，到1963年新馬合併，再到1965年，新加坡宣布獨立，李光耀作為新加坡政治風口浪尖上的弄潮人，他的一生一一輝煌或失落一一都與新加坡的國家命運相聯繫。

1963年9月16口，馬來西亞聯邦宣布成立。當時擔任新加坡州州長的李光耀和廣大新加坡人一樣，渴望加入「大馬來西亞」聯邦的願望經過多年的努力後終於實現了。但是，僅僅在合併兩年時間後，新加坡就被聯邦會議決議「逐出」了馬來西亞聯邦。這個決議對當時的李光耀和新加坡來說，猶如晴天霹靂般難以接受和挽回。所以，當1965年8月9口，李光耀通過國家電台向世界宣布新加坡獨立時，在那一刻他在鏡頭前放聲大哭，悲憤之情難以抑制!

被迫獨立後的新加坡是悲觀的。彈丸之地、資源醫乏、環境動盪，它該如何存活下去呢?但也正是這樣的生存危機使得新加坡前所未有地團結在了一起。在唯有「人」這一種可利用資源的條件下，李光耀帶領著新加坡勤儉節約、廉潔自律、高效多產，最終成為「亞洲四小龍」，成為全球矚目的現代化國家。

李光耀政治生涯介紹

1963年9月，新加坡國會選舉，共計51個席位，其中人民行動黨獲得37席，社陣獲得13席，統一人民黨獲得1席。此次選舉扭轉了自1961年以來人民行動黨內溫和派和激進派分裂造成的劣勢。人民行動黨重新掌握了新加坡國會決議的主導權。政府的總理職位。之後幾年裡，他率領新加坡政府不斷地爭取加入馬來西亞聯邦。在他的政治生涯之初，缺乏處理外交事務的機會，也沒有過多地時間去積累處理外交事務的經驗。從1965年新加坡被迫脫離馬來西亞聯邦獨立開始，到1990年吳作棟率領的新一屆政府組閣成立，31年間李光耀率領新加坡在外交領域取得輝煌成就。在這期間他的身影一直活躍在國際關係的舞台上，隨著事件的推移，他在處理外交事務方面的經驗也在不斷的增加。

隨著新加坡民族解放運動和左翼共產主義運動情勢的不斷發展，人民行動黨最終於於1954年11月21口成立。經過五年的發展壯大，人民行動黨參加了1959年新加坡的大選。在此次選舉中人民行動黨派出51名候選人參見了新加坡51個選區的全部競選，最終贏得議會的43席，取得絕對勝利。時年僅35歲的李光耀，以人民行動黨秘書的身份就任了新加坡聯邦政府的總理一職。

1963年新加坡加入大馬來西亞聯邦後，人民行動黨依然是新加坡州的執政黨，在議會席位中占據絕大多數，李光耀任新加坡州政府的總理。

1965年8月9口，李光耀以新加坡總理身份宣布新加坡從馬來西亞聯邦中獨立出來。在之後的31年時間裡，他一直擔任新加坡的政府總理職位。由此可見，從1959年人李光耀擔任新加坡總理開始，到1965年新加坡獨立，李光耀在新加坡政治中處於主導地位，雖中間有所波折但並沒有大的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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