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幼兒發展中心設立指南

2020年06月06日   •   4萬次閱讀

根據新加坡《幼兒發展中心法》第2章的規定,幼兒發展中心(「ECDC」)被定義為提供或將提供幼兒發展服務的任何場所。幼兒發展中心的服務是指由非兒童親屬或監護人的個人,收取費用、報酬或利潤,向5名或以上的7歲以下的兒童提供照護或教育,或照護和教育。

幼兒發展局(「ECDA」)是新加坡所有為7歲以下兒童提供照料和 / 或教育的ECDC的監管和發展機構。ECDA於2013年4月1日成立,負責監管幼兒園及託兒中心內7歲以下兒童發展的主要方面。所有幼兒發展中心均須根據《幼兒發展中心法》向ECDA申請牌照,方可開始運作。

新加坡幼托中心的經營者在幼托行業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有意設立ECDC的人士應當首先進行初步的成本估算,以評估業務的可行性,以及熟悉有關申請和營運ECDC的法例規定。一旦決定設立ECDC,經營者必須向新加坡公司註冊局(「ACRA」)註冊並成立公司。目前業內較為常見的做法是註冊一家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因為註冊程序會相對簡單和快速。

在公司註冊成立後,須申請ECDC有關牌照。幼兒發展中心不得在ECDC牌照申請獲得批准之前,開始運作和接受任何付款。在向ECDA申請牌照之前,申請者應先找到一個適當的場所,該場所須獲有關當局批准作為設立ECDC用途。此外,申請者應聘用具備相關資格的員工,因在ECDC工作的所有員工必須在中心獲得牌照並開始運營前,向ECDA註冊並獲得批准。最後,幼兒發展中心可在ECDC牌照申請獲得批准後開始運營。

ECDC牌照的種類

ECDC牌照分為ABC三類,經營者可根據提供的服務類型來選擇需申請的牌照類別,但僅限於申請並經營下列其中一個類別的牌照:-

僅A類;

僅B類;

僅C類;

僅A與B類;或

僅A與C類。

ABC三類ECDC牌照的相關規定如下:

備註:兒童在ECDC中的時間不得超過連續24小時。

設立ECDC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詳細策劃

在決定設立ECDC之前,經營者應仔細考慮並確保已經充分理解即將涉入的領域,並根據將申請的牌照類別,審查申請要求及法規。此外,也需要完成以下事項,以確保擬設立的新公司保持盈利,其中包括:

進行成本分析。經營者可以委任財務顧問進行初步評估和財務分析,包括企業的稅務影響和成本計算;以及

拜訪業內人士,並評估業務的可行性。

註冊公司

如最終決定設立ECDC,首先必須向ACRA註冊一家公司。最適用的實體結構為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這是由於儘管仍存在特定的法律標準,但註冊此類公司的過程和程序相對簡單和快速。

尋找合適的場所

在向ECDA申請牌照之前,您需要選擇一個經相關機構批准的合適場所,具體如下:

市區重建局(「URA」 )負責私人住宅 / 商業用地;或

建屋發展局(「HDB」)負責政府租屋底層 / 商業用地;或

新加坡土地管理局(「SLA」)負責政府土地 / 物業;或

國家環境局(「NEA」)負責B1工業樓宇 / 商業園區;或

私人業主。

此外, ECDC也必須符合相關管理機構的要求並獲得相關批准,以及作為申請的一部分,提交以下文件:-

HDB / SLA / 私人業主批准有關物業的租賃協議;以及

HDB / SLA / URA / 私人業主的物業使用批准(如需);以及

建設局(「BCA」)批准場所臨時占用許可證(「TOP」)/ 法定證明書(「CSC」);以及

新加坡民防部隊(「SCDF」)批准臨時消防許可證(「TFP」)/ 消防安全證書(「FSC」);以及

陸路交通管理局(「LTA」)批准停車場設施(如需);以及

公用事業局(「PUB」)批准已完成的衛生工程(如需)。

聘用員工

ECDC中的人員部署至關重要。ECDC必須聘用符合基本資格的工作人員,其年齡、經驗、健康狀況、知識和性格都需適合從事學齡前教育工作。在申請階段,ECDC必須滿足最低人員配置要求。所有工作人員,包括在ECDC工作的課程參與人員(從事兒童照料與教育工作)以及非課程參與人員(從事與兒童照料與教育沒有直接關係的運營或行政工作),必須在中心獲得牌照及開始營運前,經ECDA註冊和批准。

管理,記錄保存和標準操作程序

良好的治理和管理對ECDC是至關重要的。ECDC必須長期維護及確保更新相關文件、記錄保存和標準操作程序(「SOP」)。申請階段必須備好以下文件,並在官員訪問期間出示審查:-

家長手冊;

子女、家長和 / 或監護人的資料;

記錄保存;

工作人員資料;

安全的SOP;

健康與衛生的SOP;

兒童指導與行為管理以及兒童安全政策準則;以及

ECDA指導方針規定的其他領域;

制定學習課程

ECDC的課程必須以兒童的利益為中心。中心必須制定一個能支持和促進所有兒童的學習與發展需求的課程。此外,中心的學習環境也應符合ECDA指南所規定的要求。

提交ECDC牌照申請

完成前面各項準備工作後,根據將提供的服務類型,就可以向ECDA遞交文件申請相關牌照了。

處理新牌照申請的時間為當ECDA收到完整所需文件後的14個工作日,或牌照持有者在實地視察期間已滿足所有規管要求後的14個工作日,以較新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