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0%人士無奈去做合約員工，到底有沒有保障？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VY9bo
Published: 2018-05-06
Source: 獅城新聞

有新加坡招聘顧問公司Page PersonnelSingapore向3800多名專業人士了解他們對合約性質工作的看法後，發現新加坡當地有60%的專業人士，都因無法找到合適的全職工作，甚至是失業過一段時間後，最終無奈去做合約員工。

事實上，不少人認為，合約工作存在著沒有工作保障、缺乏員工福利等缺點，因此感覺對公司的歸屬感較低，那到底在新加坡，合約員工有沒有保障？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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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更新制合約員工，指的是在定期合約下受聘的員工，員工合約一旦到期，除非獲續約，聘期將終止。

在去年12月20日，勞資政三方推出一套新指導原則，在更新制合約下受聘僱的員工，將會獲得更多的保障，例如享有年假與病假福利等。

根據法律，這類合約員工只要符合一些標準，如連續履行滿三個月的合約期，就應在僱傭法令等法令下享有年假、病假、產假等假期福利。

不過，過去很多僱主為了避開這些福利，每次和員工簽約都不會超過三個月，甚至可以在相隔一段時間後才續約，導致員工即使長時間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也無法享受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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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指導原則下，合約員工的合約期一旦滿14天，僱主只要在一個月內更新合約，勞資政三方就鼓勵僱主將兩段合約期並在一起計算。這表示如果加起來的合約期達三個月，僱主應根據合約時長，按比例估算假期給員工。

對於合約員工來說，應該多多了解相關福利政策，適當情況下合理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