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法院檔案照。(圖:亞洲新聞台)
兩名新加坡男子從馬來西亞採購價格較低的柴油,之後在沒有取得所需通關准證的情況下把數百萬升柴油運到我國分銷。兩人因欺詐逃繳關稅各被判罰款超過330萬元。
新加坡關稅局前天(6日)發文告表示,51歲的Chua E Hong和48歲的Ng Leok Kwee分別對三項欺詐性逃繳關稅的罪名認罪。
他們被控在2024年4月到12月之間,進口452萬7099升柴油,逃繳的關稅總額約為90萬5419元。
法庭下判時也將其他16項罪名考慮在內,包括六項欺詐性逃避關稅的指控和十項欺詐性逃避消費稅的指控。這些指控涉及的關稅和消費稅總額約為250萬元。
兩名被告各被判罰款334萬5500元。
Chua E Hong犯罪時是CNC Petroleum Pte Ltd和PS Energy Pte Ltd兩家公司的董事經理,Ng Leok Kwee則是兩家公司的執行董事。
這兩家公司同屬PS Energy集團旗下的姐妹公司,在新加坡從事燃油「最後一公里」的配送業務。
2024年初,兩人策劃從馬來西亞採購價格較低的柴油,並將柴油運入新加坡,期間不僅沒有申報進口,也沒有獲取必要的貨物通關准證。這些柴油之後被轉售給本地顧客,以增加CNC公司的利潤。
新加坡關稅局接到相關通報後展開調查,揭發了這起事件。
根據《關稅法令》,欺詐性逃避關稅或消費稅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可被罰款所逃繳關稅或消費稅的20倍。除了罰款之外,也可被判最長12個月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