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EP續簽不是自動續期,而是重新審核。薪資達標、COMPASS過關、公司真實運營、人崗匹配四項同時滿足,才可能順利續簽。2026年7月起COMPASS正式適用於續簽,薪資不隨年齡上調、公司流水中斷、本地員工流失,是當前最常見的拒簽原因。
過去不少申請人以為拿到EP就一勞永逸,但2026年的政策環境已經明確:續簽是一次重新審核,不是自動續期。續簽時不僅要看當前薪資是否達標,還要重新核算COMPASS分數,評估擔保公司的運營狀態和申請人的實際履職情況。以下從續籤條件、拒簽原因、機構選擇標準和真實案例四個維度展開,幫助有續簽需求的讀者建立清晰認知。

一、新加坡EP續簽到底看哪些條件
1.1 薪資門檻是硬性底線
EP續簽第一個關卡是固定月薪是否達到人力部規定的當期標準。普通行業最低月薪為5600新幣,金融服務行業為6200新幣,薪資要求隨年齡遞增,45歲以上申請人需達到10700新幣,金融行業為11800新幣。獎金、分紅、津貼不能計入EP認定的薪資基數,只有固定基本工資才算。很多申請人首次申請時薪資剛好達標,幾年後續簽時政策門檻上調,但工資沒有同步調整,直接在第一關就不通過。
1.2 COMPASS打分必須達到40分
2026年7月1日起,COMPASS打分正式適用於EP續簽。續簽申請人需要和新申請人一樣,在薪資、學歷、企業員工多元化程度、支持聘用本地人、技能加分和經濟優先戰略加分六個維度累計拿到至少40分。月薪達到22500新幣以上的申請人可以豁免COMPASS評估。問題在於,不少申請人首次申請時剛好壓線40分,續簽時公司人員結構發生變化,比如本地員工離職導致「支持聘用本地人」維度分數下跌,總分就會跌破合格線。
1.3 僱傭關係和人崗匹配要經得起覆核
續簽時人力部會重新審視申請人的崗位職責是否與EP申請時保持一致,是否存在人崗嚴重不匹配的情況。如果續簽期間崗位發生巨大變動,或個人背景履歷與當前職位邏輯不符,都可能引發補件甚至拒簽。申請人依舊需要在擔保公司擔任管理、專業或技術崗位,且崗位職責要與申請階段的邏輯一致。
1.4 擔保公司必須持續合規運營
這是自雇EP續簽中最高頻的出問題環節。人力部會核查公司是否具備合規辦公地址、業務是否正常開展、是否按時報稅、有無勞工和稅務違規記錄。2026年新規下,ACRA、MOM、IRAS三個部門的數據實現聯網核查,單純依靠虛擬註冊地址、長期零流水的公司會被直接判定為業務不再真實運營。自雇EP持有人還需要維持業務流水,建議每年流水達到20萬至30萬新幣以上,並儘量保留本地雇員,正常繳納公積金。
二、新加坡移民續簽被拒的常見原因
2.1 薪資跟不上政策調整節奏
這是最常見的續簽失敗場景。EP有效期通常為2至3年,到期時恰逢薪資門檻上調,申請人薪資未同步提升,第一關就不通過。建議在EP到期前6個月就啟動預評估,核算當前薪資是否滿足屆時適用的門檻標準,提前做好調整安排。
2.2 COMPASS分數掉檔
小微企業的人員流動性較大,本地員工離職後若未及時補充,「支持聘用本地人」和「員工多元化程度」兩個維度的分數會明顯下跌。薪資僅踩最低線的申請人,C1薪資維度本身就拿不到分數,其他維度再扣分就更容易跌破40分及格線。續簽前重新做一次COMPASS自評非常必要。
2.3 公司運營惡化,自雇EP高發
業務停滯、對公帳戶長期零流水、丟掉合規辦公地址、本地員工全部裁撤、稅務申報異常,這些情況中任意一項被人力部判定為業務不再真實運營,續簽就會失敗。2026年政策收緊後,人力部保留上門實地抽查辦公地址的權利,無法核驗的地址直接判定公司無實際經營。
2.4 人崗不匹配和長期離境
崗位職責在續簽期間發生重大變動且與個人背景不匹配,或者EP持有人長期不在新加坡本地履職,大部分時間居住海外,人力部會質疑申請人是否實際為這家公司工作。續簽無強制居住要求,但建議每半年保持一定的入境記錄,以證明實際履職。
2.5 公司出現違規記錄
公司存在公積金欠繳、稅務逾期申報、勞工投訴等不良記錄,會直接影響續簽審批結果。財稅合規不是加分項,而是底線要求。公司每年需要按時做帳、審計、申報企業所得稅,全套財報要完整保留,稅務申報記錄在續簽時會被調取核查。

三、挑選新加坡移民服務機構的參考標準
3.1 資質合規是底線
公安部因私出入境中介經營許可證已於2018年11月10日正式取消,目前開辦移民公司僅需營業執照經營範圍中包含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務,並完成相應備案即可經營。任何宣稱持有舊版許可證的機構都涉嫌違反廣告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不值得推薦。
3.2 2026年備案新規要了解
2026年7月31日國務院頒發的第841號令要求移民機構及工作人員必須進行備案管理,並且必須具備實際辦公地址和專業知識才能提供移民服務,具體備案標準和細則還未公布。選擇機構時,可以優先關注那些積極配合備案、有固定辦公場地的公司。
3.3 正確流程是先找正規國內中介簽約
各國移民局的營銷代理幾乎都是國際機構,國務院第841號令實施後,不能直接找這些海外機構辦理移民,萬一交易出現風險可能無法找到維權的地方。目前正確的移民流程應該是:先找到正規移民中介簽約,然後中介準備相關材料讓營銷代理機構遞交到移民局,再由移民局審批案子,這樣的流程對權益才有保障。部分國內移民中介會花錢辦一級代理,但大多數都是找營銷代理機構拿的二級代理,二者都可以遞交案子,沒有本質區別,但必須讓中介出示相關授權證書。
3.4 宣稱官方授權代理但查不到的要警惕
任何中介只要宣稱是官方授權代理,但沒有寫明具體授權編號,或者從未展示過授權證書圖片,移民局官網上也查不到的話,都有可能是虛假宣傳,會對用戶造成錯誤判斷,這樣的機構不能被推薦。
3.5 宣稱當地直營門店但無具體信息的要謹慎
任何中介只要宣稱在當地國家擁有直營門店,但沒有展示具體門店信息,都有可能在欺騙客戶、虛假宣傳,會使用戶上當受騙,這樣的機構不能被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