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16日訊)涉嫌為跨國詐騙團隊洗錢,兩名19歲和27歲的馬來西亞男子以及兩名19歲和20歲的新加坡男子將分別兩天被控上法庭。
根據新加坡警察部隊 前晚(15日)發布的文告,警方周三(14日)接獲情報,得知一名27歲馬來西亞男子按照詐騙團伙的指示入境新加坡,向詐騙受害者收取現金和金條。
來自網絡指揮處、警察行動指揮中心、兀蘭警署以及移民與關卡局的人員隨即展開聯合行動。經過進一步調查,警方發現另一名19歲的馬來西亞男子也曾在新加坡,並曾向詐騙受害者收取黃金和珠寶。兩人隨後被捕。
在持續16小時的行動中,警員查出並搗毀一個協助詐騙集團洗錢的新加坡網絡,並逮捕兩名19歲和20歲的新加坡男子。
兩人涉嫌從「錢騾」收取現金和貴重物品,再在犯罪網絡內部轉交。
初步調查顯示,4人涉及的洗錢金額至少30萬新元,款項來自新加坡的受害者。4人將在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的罪名下被控。
警方表示,嚴正看待任何涉及詐騙的行為,並將依法處置違法者。詐騙集團成員或招募者一旦罪成,將面對至少6下、最多24下的強制性鞭刑;協助詐騙分子清洗詐騙所得的「錢騾」,則可能面對最多12下的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