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惡劣！34歲男子一天內竟涉嫌猥褻兩名少女，其中一人竟是自己的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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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8-1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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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近日逮捕了一名34歲男子，該男子涉嫌在一天之內參與了兩起猥褻案件。

2026年8月12日，警方接獲兩起獨立報告，稱有女性受害者遭到一名男子猥褻。在第一起案件中，2026年8月12日上午約8時55分，該男子涉嫌提出送一名12歲受害者上學，隨後將其帶至三巴旺新月（Sembawang Crescent）附近的一處樓梯間實施猥褻。在第二起案件中，同一天中午約12時50分，該男子涉嫌在義順22街（Yishun Street 22）附近的住所內觸摸其17歲的繼女。

通過迅速的後續行動以及警方攝像頭的圖像輔助，來自警方行動指揮中心、兀蘭（Woodlands）和湯林（Tanglin）警區的警員確定了該男子的身份，並在接報當天將其逮捕。

該男子將於2026年8月14日在法庭上面臨兩項猥褻指控。針對第一起案件，他將根據《1871年刑法》第354(2)條被指控猥褻14歲以下人員，該罪行最高可判處五年監禁、罰款、鞭刑或上述處罰的組合。針對第二起案件，他將根據《1871年刑法》第354A(1)條結合第74D(2)條，被指控對具有親密關係的受害者實施加重猥褻，該罪行可判處不少於兩年且不超過十年的監禁，以及鞭刑。如果被定罪，由於犯罪對象是具有親密關係的受害者，他可能會面臨更嚴厲的處罰。

警方對所有性犯罪行為持嚴肅態度，無論犯罪者與受害者之間是否存在關係。對於利用信任、熟悉程度或接觸機會獵捕受害者的犯罪者，警方將依法嚴厲打擊。警方敦促公眾保持警惕，如目擊此類事件或得知有人成為猥褻受害者，請立即向警方舉報。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8月13日 @ 下午6: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