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音堂外踢義工 60歲輪椅嫂 判日間報到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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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1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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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不滿其他廟宇義工到四馬路觀音堂外募捐「搶地盤」，多次伸腿踢一名義工，導致對方腿部疼痛，60歲「輪椅嫂」看視頻後認罪，昨早被判3個月日間報到令。

《新明日報》之前報道，被告林梅芝（60歲）共面對5項包括使用刑事暴力、蓄意傷人及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等控狀。她承認其中一項，餘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發於去年1月29日大年初一上午10時許，地點在滑鐵盧街的四馬路觀音堂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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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梅芝去年在觀音堂多次伸腿踢一名印度廟義工。（檔案照） 

根據案情，當天被告在觀音堂外募捐，一批來自芽籠印度教廟宇的義工也在附近募款。其中一人站在被告前方，惹被告不滿，便伸腿多次踢向對方的腳。

根據庭上播放的視頻，被告頻頻朝對方大喊：「走開！」、「別擋在我前面，擋住別人！」、「你們這幫人，別跟我說話！」等等，情緒相當激動。

當時受害者僅站在原地，被告仍繼續移動輪椅靠近，再次踢了義工的腿，導致對方腿部疼痛。被告也被指當眾向另一人潑水，並在醫院內大聲辱罵他人。

被告最初堅持不認罪，並多次強調自己「沒有踢到人」「只是踢到褲子的布」，看了事發的視頻後，最終才改變立場。

法官判被告3個月的日間報到令。期間，她需遵守條件，包括佩戴電子追蹤器、晚上10時至早上6時需留在室內、在

指定時間向日間報到官報到、以及接受日間報到官安排的輔導。

被告稱仍會繼續到觀音堂 

法官下判後也提醒林梅芝，若緩刑監管官要求她接受輔導，她必須配合，並說：「我不想再在法庭上見到你。盡你最大的努力遵守所有規定，確保配合監管官的要求，不要給監管官帶來麻煩。」

被告稱仍會繼續到觀音堂，因為那裡承載著她與已故丈夫的美好回憶。

被告聞判後受訪時指出，非常感謝法官從寬處理，並稱會盡力遵守緩刑條件，配合監管官的安排。

她也透露，事發後朋友曾笑稱她「踢了最貴的一腳」，但她強調，當時只是因一時心急才會做出相關舉動。也有人勸她以後少去觀音堂，但她說，其已故丈夫以前常常帶著孫子到觀音堂找她吃午餐。因此對她來說，觀音堂有很多他們之間美好的回憶，所以她還是會經常過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