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游泳教練一個月內三度非禮10歲女童 被判坐牢兩年鞭打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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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8-2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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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前游泳教練在一個月內三度非禮一名10歲女學生，被判坐牢兩年和鞭打三下。

新傳媒亞洲新聞台CNA報道，被告是49歲的新加坡籍男子Quek Yeong Kang，擁有20年的游泳教練經驗。他否認三項非禮控狀，並選擇抗辯。他聲稱，受害者之所以投訴他，是因為她想更換游泳教練。

根據前天（27日）公布的判詞，法官裁定被告三項罪名成立。法官不接受他的證詞，也駁回他毫無依據地聲稱受害者捏造指控的說法。

受害女童每個星期六傍晚會上被告的游泳課，為保護受害者身份，法庭下令媒體不得公開事發游泳池的名稱。

受害者：泳池內遭被告從身後非禮 類似情況接連發生兩三次 

受害者說，2023年10月14日，她在泳池游完幾圈後，站在泳池裡休息時，被告從身後靠近並非禮她。她起初以為是意外，但類似情況又發生兩三次。同樣的事情在同年10月21日和10月28日又再次發生。

受害者將事發經過告訴父親，父親便致電質問被告。被告當時無法作答，而且說話結結巴巴，父親之後報警。

受害者否認她是因為想更換教練而捏造指控，並強調如果只是想換教練，她大可以直接告訴父母，真正促使她揭發此事的，是被告對她的觸碰行為。

被告的一名教練同事表示，教練在示範游泳動作時，應只在水面以上握住學生的手或手臂，以確保有關身體接觸能夠被家長和其他學生看見，並應避免在水下進行不必要的身體接觸。

警方也向同班另外四名學生錄取口供，其中三人稱曾看到被告在上課時給學生撓癢，並認為這種行為不尋常。

被告否認三次觸碰受害者 稱身高差距使觸碰幾乎不可能 

被告否認三次觸碰受害者。他表示，考慮到兩人的身高差距，以及他在教受害者游泳動作時握住她雙手的方式，他要作出這樣的觸碰幾乎是不可能的。

不過，控方在庭上向他播放事發時的錄像，並指其中一段畫面顯示他曾觸碰受害者的臀部。被告起初否認這一點，但後來承認確實有身體接觸，並解釋說，當時是因為他在催促受害者快點戴好泳鏡。

他也承認自己會撓學生癢，這與他較早前所說會避免觸碰學生身體的說法有所出入。他聲稱學生有時很頑皮、注意力不集中，而撓癢是他用來管教學生、讓他們集中注意力的一種方式。

法官：受害者證詞具說服力 被告說法前後不一 

法官指出，雖然錄像沒有拍到被告實際非禮受害者，但這並不令人意外，因為所指的觸碰發生在水裡，而且時間十分短暫。

法官認為，錄像仍具有相當高的證據價值，因為畫面印證了受害者描述的事發環境，也顯示被告曾在沒有合理教學需要的情況下與她發生身體接觸。

法官也表示，受害者的證詞清楚、前後一致且具有說服力。相較之下，被告的證詞缺乏說服力。他多次否認與受害者有身體接觸，卻在錄像以慢速重播後改口承認。

法官也不接受他以身高差距為由，聲稱自己幾乎不可能非禮受害者的說法。

被告沒有犯罪前科，但法官指他在整個審訊過程中沒有表現出任何悔意，也令受害者承受出庭作證的壓力。

儘管被告患有心臟病和糖尿病等嚴重疾病，但法官認為這些情況不足以成為減輕刑罰或酌情處理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