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與人相約凌晨兜風 男子飆出時速221公里認危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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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9-10
Source: 獅城新聞

![與人相約凌晨兜風 男子飆出時速221公里認危駕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91/17911988.avif?0)





被告Jared-Kane Goh。（圖：CNA）

一名26歲男子同另外五名司機凌晨結伴兜風，途中竟然飆出時速221公里，期間還引發兩起碰撞事故。男子前天（8日）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的罪名。

根據亞洲新聞台CNA報道，被告是本地人Jared-Kane Goh。他在2024年10月27日凌晨，駕駛一輛藍色三菱Evo，同另外五名各自駕車的司機結伴兜風。

六輛車從體育場林蔭道（Stadium Boulevard）出發，途經泛島快速公路和中央快速公路，之後前往烏節路一帶，並一路狂飆。

閉路電視畫面顯示，被告沿史丹福路（Stamford Road）朝福康寧連路（Fort Canning Link）方向高速行駛時，前方一輛汽車準備右轉進入奎因街（Queen Street），他為了避免撞上對方車子而緊急剎車。

結果緊跟在後的汽車隨後撞上被告的車，另一輛汽車為閃避碰撞緊急轉向，衝上草地後翻覆。

第一次碰撞產生的碎片也飛到路面，導致另一名司機剎車，後方汽車隨後撞上他的車。

被告事後因頸部急性扭傷、頭痛和急性應激反應等情況求醫。同車的22歲女乘客也在事故中受傷。

調查發現，被告從中央快速公路到史丹福路之間的七個地點超速行駛。其中，他在限速每小時90公里的中央快速公路上，一度飆出時速221公里。

控方指出，情況最嚴重的一次發生在史丹福路和維多利亞街一帶。當地限速每小時50公里，被告以每小時89至109公里的速度駛入車道。

控方認為，被告的危險和魯莽駕駛行為並非一時發生，而是持續了一段時間，顯示他罔顧交通規則，對其他公路使用者構成極高的風險。

控方要求法庭判被告坐牢三個半月至五個月，並吊銷各級駕照三至四年。

案件展期至本月14日進行求情和判刑。

危險駕駛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長一年、罰款最高5000元，或兩者兼施。

另外五名涉案司機中，除了其中一人的案件仍在審理，其餘四人已經被判坐牢數個月，並被吊銷各級駕照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