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絡不是法庭　別以為當鍵盤俠就是為民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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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2-1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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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佳穎製圖）

 **作者**

**無言** 

**每**當發生引起社會轟動的事故，不僅成為茶餘飯後議論的課題，在社交媒體更是掀起驚濤駭浪，網民隱身在電腦後面發表偉論，這在如今高喊言論自由的社會不足為奇，也不應攔阻。

問題是，言論自由也要有個限度，一些網民在事情還沒調查清楚前就未審先判，大放厥詞，或是危言聳聽，還對當事人人身攻擊，打著為民除害的正義口號，在網上霸凌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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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早報）

更糟糕的是，當這樣的行為「習慣成自然」後，一些「憤怒」網民開始不滿網上留言批評的微弱效果，於是加碼，開始發揮「CSI」精神，去挖出當事人的生平事跡，還有個人資料公諸於世，甚至把對方的手機號碼和住址也放上網。

這時候就會出現更多的「正義之士替天行道」，發揮創意，從網上言語攻擊到貼身騷擾，2014年的「森林黑店」事件，一名越南遊客到Mobile Air商店購買手機時，發生店家額外收取保修費的糾紛。男子下跪哭求店家退錢，仍無法達成協議，最終經消費者協會介入後取回400元，550元不翼而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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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旅客彭萬托和女友到森林商業中心一家手機店Mobile Air花950元購買iPhone6。怎料，店員卻要求多付1500元保修費，旅客激動落淚跪地哀求，也於事無補。越南男子下跪磕頭錄像隨即在網上曝光，畫面中，男子失聲痛哭向店員磕頭，看了讓人為之動容。（STOMP）

事件引起社會強烈反彈，該業者周邱侖遭網民人肉搜索，個人資料和照片公諸於世，還遭人惡整訂購比薩，當事人過後報警，投訴遭網民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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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商業中心Mobile Air手機黑店老闆周邱侖（Jover Chew）被指串謀四名店員，在10個月內欺騙26名顧客，以不法手段騙顧客以高價購買手機，涉案款項達1萬6599元。他也被指羞辱女顧客，要她從地上撿起547元的硬幣。周邱侖認下28項罪狀，包括26項欺騙罪、一項刑事恐嚇罪和一項雜項（公共秩序和騷擾）罪。法官於2015年11月30日判他坐牢33個月和罰款2000元。（海峽時報）

這是在新加坡的情況，但會不會在不久後，本地網民會覺得這樣的惡作劇太輕微，不足以懲戒當事人，然後再加碼？會不會因此仿效台灣鄉民的做法？

**惡人有惡報，要報就要快？**

以台灣上個月短短7天3起虐童案來看，台南1月15日發生1歲6個月的小女童慘被未成年生母夥同表姐等人當成人肉沙包，活活虐打至死。[13日新北市蘆洲傳出林姓狠父只為肉圓沒加辣就爆打妻兒](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1MDg5NDMyOA==&mid=2247497512&idx=2&sn=1fd44b7daf7e336a79126735dd12a7ad&chksm=e9f9f5bfde8e7ca96a680ab9e233d9b8f49469910eaa8d0ace0a3aa31f1b9822fc46143102b2&scene=21#wechat_redirect)，9日永和淯薪托嬰中心托育人員涉嫌以鍋鏟打幼兒腳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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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一男子（左）因不滿肉圓不辣而暴打兒子引眾怒，民眾手捧辣椒排隊要教訓他。（曾慶祥製圖）

孩子悽厲哭聲、遍體鱗傷的幼小身體，透過網絡傳播，引起公憤，更挑動民眾對社會正義不彰的敏感神經，於是透過鍵盤串連，擬藉私刑教訓施暴者。

超過500名來自各地的網友集結台南警分局、殯儀館與地檢署，等著動手「執法」。也有上百名民眾包圍肉丸惡父住處，其中7名正義哥還闖入林男家中，將他痛打一頓，案發後肉圓爸與7位鄉民分別被依涉及家暴傷害罪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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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肉圓男」住家外深夜11點熱鬧非凡，擠滿了準備找麻煩的民眾。 （網際網路）

這樣的現象被認為凸顯了台灣民眾對司法的失望與不信任，正不斷擴大。中時電子報發起的網絡投票《鄉民怒揍肉圓爸 您挺不挺私法正義？》中，高達63.28％投給「挺惡人有惡報，要報就要快」這個選項。箇中原因，受訪律師認為，訴訟程序冗長，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才讓私法正義誘惑人心。

新加坡的情況還不到這個程度，但若一直助長下去，難保不會從現在的惡作劇提升到肢體傷害的私刑程度。許多不幸案件，如虐童或醉酒開車撞死人的案件，的確讓人看了為之心痛，人神共憤，但請保持冷靜，請相信司法制度，讓當局依法偵辦嚴懲。

**別靠片面之詞妄下定論**

網民終究不清楚實情，網上流傳的信息難辨真假，人云亦云者不少，一般人也缺乏專業去查明真相，不能單靠片面之詞就妄下定論，就算有視頻也可能是動過手腳而被誤導，也不了解背後是否有內情，切勿打著正義大旗，「大義凜然」地執行私刑，而去做違法脫序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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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霸凌。（聯合早報）

司法制度縱有不足之處，也應尊重並提出問題加以改善，而不是自己當仲裁者去懲罰你認定的萬惡之徒，以暴制暴並不能解決問題或阻遏惡習，更讓人擔憂的是被激怒的網民鑽牛角尖，一時的衝動就很可能鑄成大錯，錯傷無辜，自己也因此鋃鐺入獄，那又是何苦。

你的所謂正義只在你的一念之間，那太過主觀，更別把日常生活的不滿轉嫁到網絡攻擊作為宣洩的窗口，失去客觀的判斷容易走向偏激，你一言我一語地情緒鼓譟下輕易讓人失去正確的判斷能力，在這種情況下執行私刑極易擦槍走火，造成憾事發生。

**以暴制暴，一不小心就會犯下殺人行為**

凡事請三思後行，別發生《每日郵報》去年的報道中事，那就為時已晚。據報道，一名曾殘忍殺害兒童的男子在蹲監獄33年後獲釋，不久後發現他在新家被刺死。死者是54歲的大衛，他向新鄰居吹噓他殺了一名士兵，才在監獄待了33年。

鄰居們有所懷疑，於是在谷歌上搜了他的名字，查到了他入獄的真實原因是因殘忍地謀殺17個月大幼童而被判終身監禁。三名鄰居因此涉嫌誘騙他到寓所看戲，然後聯手將他殺害，過後三人皆被控謀殺。控方指死者的身上有至少150處傷口，且指甲「全被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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