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申訴,3年前用越南妻的名字買下骨灰龕位「投資」,豈料如今兩人鬧離婚,男子要求妻子將骨灰龕位轉讓至自己名下卻遭妻子拒絕。
林福華(59歲,保安)2004年娶了一名越南新娘,兩人在新加坡成家,並育有一對子女。女兒現在就讀中三,兒子讀小五。
他受訪時告訴《新明日報》,婚後大約5年,和前妻的關係走下坡,但考慮到當時孩子年幼,所以兩人決定繼續在一起。

林福華當年用妻子的名義買下骨灰龕位作為投資用途。
不過到了今年2月,他們正式簽字,結束17年的婚姻。
林福華說,前妻喜歡拿自己跟別的男人作比較,這是讓他最難忍受的一點。
家事法庭對他們子女的撫養權、贍養費、住宅等分配作出裁決,但林福華指其中一項資產,也就是他在三年前買下的一個骨灰龕位,至今仍未有滿意的安排。
「我當時以前妻的名義,花了約1萬6000元(近5萬令吉)買下這個龕位作為投資用途。」
他說,法庭文件說明,離婚後他可以把骨灰龕位的所有權轉到自己名下,不過由於前妻不肯簽名辦理,導致轉名一事受阻。
記者聯繫上林福華的前妻劉小姐時,她指出,林福華利用她的身份買下骨灰龕位時,自己並不知情,因此前夫得自行想辦法處理。
劉小姐說,她根本不清楚這龕位值多少錢,也無意爭奪。她正考慮就身份被冒用一事報警,畢竟她對此事也覺得不太吉利。
她還說,離鄉背井嫁到外國,卻遇人不淑,婚變一事至今不敢跟家人提起。
林福華說,結婚期間也跟前妻一起在越南買下農地和住宅用地,總共投入了大約16萬元(近50萬令吉)。
「現在仍有一塊價值10萬元左右的地,不知可否通過當地律師協助取回。」
兩人受訪時則不約而同表示,都希望孩子能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