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夫妻 怨恨升級 為骨灰龕位再起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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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6-24
Source: 獅城新聞

男子申訴，3年前用越南妻的名字買下骨灰龕位「投資」，豈料如今兩人鬧離婚，男子要求妻子將骨灰龕位轉讓至自己名下卻遭妻子拒絕。

林福華（59歲，保安）2004年娶了一名越南新娘，兩人在新加坡成家，並育有一對子女。女兒現在就讀中三，兒子讀小五。

他受訪時告訴《新明日報》，婚後大約5年，和前妻的關係走下坡，但考慮到當時孩子年幼，所以兩人決定繼續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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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福華當年用妻子的名義買下骨灰龕位作為投資用途。 

不過到了今年2月，他們正式簽字，結束17年的婚姻。

林福華說，前妻喜歡拿自己跟別的男人作比較，這是讓他最難忍受的一點。

家事法庭對他們子女的撫養權、贍養費、住宅等分配作出裁決，但林福華指其中一項資產，也就是他在三年前買下的一個骨灰龕位，至今仍未有滿意的安排。

「我當時以前妻的名義，花了約1萬6000元（近5萬令吉）買下這個龕位作為投資用途。」

他說，法庭文件說明，離婚後他可以把骨灰龕位的所有權轉到自己名下，不過由於前妻不肯簽名辦理，導致轉名一事受阻。

記者聯繫上林福華的前妻劉小姐時，她指出，林福華利用她的身份買下骨灰龕位時，自己並不知情，因此前夫得自行想辦法處理。

劉小姐說，她根本不清楚這龕位值多少錢，也無意爭奪。她正考慮就身份被冒用一事報警，畢竟她對此事也覺得不太吉利。

她還說，離鄉背井嫁到外國，卻遇人不淑，婚變一事至今不敢跟家人提起。

林福華說，結婚期間也跟前妻一起在越南買下農地和住宅用地，總共投入了大約16萬元（近50萬令吉）。

「現在仍有一塊價值10萬元左右的地，不知可否通過當地律師協助取回。」

兩人受訪時則不約而同表示，都希望孩子能健康成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