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益及大型慈善團體董事任期  2024年起最長10年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VnGlb
Published: 2023-04-05
Source: 獅城新聞

![公益及大型慈善團體董事任期  2024年起最長10年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19/17191666.avif?1680620409)





從2024年起，新加坡公益機構及大型慈善團體的董事任期不可超過10年。（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從2024年起，新加坡公益機構及大型慈善團體的董事任期不可超過10年，而慈善機構的分類級別，也會從目前的4等級簡化為2個，納入第2等級須接受更嚴格監管。

《聯合早報》報導，新加坡慈善理事會修訂當地慈善團體與公益機構的監管準則，並於昨日公布詳情。

該理事會指出，修訂後的準則可提升慈善領域的監管水平，並讓新加坡人更有信心捐助和支持慈善事業；修訂後的準則會從2024年1月1日起生效，但慈善機構只須在各自新財政年開始後落實準則內容。

根據新準則，公益機構及大型慈善團體的董事任期不可超過10年。如果公益或慈善機構認為有必要延長某位董事任期超過10年，須在舉辦董事選舉的會員大會上通過。

另外，現有的監管準則根據慈善和公益機構的規模，劃分為4個等級。新準則將等級簡化為兩大類，即第1和第2等級。

第1等級包括：年收入總額介於5萬元至1000萬元（新幣，下同）的中小型非公益機構慈善團體。

所有具公益機構（IPC）資格的慈善團體，以及年收入總額1000萬元或以上的非公益資格大型慈善機構，則會納入第2等級，接受更嚴格監管。

現有準則的9項大監管原則會簡化為6項，並附帶相關說明與指導方針，協助公益與慈善機構更好地確保運作事務符合原則要求。

新準則也提出有關環境、社會與治理（ESG）的監管要求。

帶領修訂工作的委員會主席洪豪耀說，監管原則推出16年以來，為慈善機構設下了良好的治理標準。

「為了確保慈善機構能與時並進、更可持續地發展，我們根據不斷改變的慈善領域以及最新的治理作業方式進行修訂，確保監管準則還是適用和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