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寶馬司機酒駕沖走道撞2人 監三周吊牌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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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4-01
Source: 獅城新聞

![寶馬司機酒駕沖走道撞2人 監三周吊牌四年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93/16934500.avif?1648735208)





酒後開寶馬失控衝上行人道撞兩路人，一人被撞入店屋，另一人被撞飛摔落地送院，司機昨早（3月31日）被判坐牢三周以及吊銷各級駕照四年。

王振強（譯音，35歲）共面對三項控狀，包括酒駕以及疏忽駕駛導致他人受傷的罪名。他今早承認其中兩項，另一項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新明日報》日前報道，這起意外發生於2020年12月29日下午5時07分左右，地點是實龍崗路第214號店屋前。根據案情，被告當時酒後開著寶馬轎車，行經案發地點時，車子不知何故失控，從右邊第二車道偏移，往右邊店屋的方向拐，衝上了行人道，最後撞上了燈柱後停下。

庭上播放店家閉路電視畫面，只見當時人來人往，寶馬衝上行人道後正面撞飛了41歲的男子，過程中擦撞另一名48歲男子，導致他撲倒在地。

遭撞飛的男子被送往醫院救治，雖然傷勢都在頭部，所幸只是擦傷及淤傷，留院觀察六天後，獲得41天病假。

第二名傷者自行求醫，上半身多處擦傷，醫生給他七天病假。

警員到達現場後發現被告渾身酒氣，因此將他逮捕帶回警局。經過驗血檢測，警方確認被告的血液酒精含量超標，每100毫升血液含有89毫克的酒精含量，超過法定80毫克的上限。

控方：燈柱「救」其他公眾 

控方指路燈「救」了其他公眾，否則後果更嚴重。

控方認為，被告雖然酒測並未超標太多，但是罪行依然不輕，酒後開車原本就是嚴重的罪行，還因此釀車禍。

控方指出，案發時間及地點有很多行人路過，若不是車子剛好撞上了燈柱而停下，後果將不堪設想。

實際上，當時其實有第三名受害者被拋飛的碎石砸中，但最後選擇不就醫。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已經真心悔過，事後也賠償了受害者，並且有意賠償陸交局修復燈柱的費用。

法官判刑後，下令被告賠償陸交局348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