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伯舉拐杖示意過馬路 騎士閃不及摔倒竟打人

2022/04/15   •   1463閱
新明日報報導的一起惡性暴力事件,一名70歲阿伯在過馬路時遭遇一名57歲被告莫哈默·卡辛穆的攻擊。被告為躲避受害者舉起的拐杖而摔倒,隨後卻一拳打向對方左臉,並謊稱擔心被打。事件揭示了被告的惡劣行為,以及受害者因糖尿病行動不便所面臨的挑戰。法官判決被告坐牢三周,反映了社會對暴力行為的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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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默·卡辛穆。(圖:海峽時報、ANN)

七旬阿伯舉起拐杖示意在過馬路,摩托車騎士閃避不及摔落地,一氣之下拳打拐杖伯,事後卻謊稱擔心被打,才會推了對方的臉。

被告是57歲的莫哈默·卡辛穆,他早前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受害者是一名70歲阿伯,他住在後港92街一帶的公寓,因為患有糖尿病,行動不便,需用拐杖。

案情揭露,2020年12月5日晚上7時23分,受害者在公寓對面的巴士站下車,準備過馬路時,看到被告騎著摩托車,速度頗快地朝他的方向行駛而來,因此舉起拐杖,示意對方放慢車速。結果,被告為了閃避受害者,失控摔落地。被告站起身後,立刻走向受害者,一拳打向對方的左臉,導致對方摔倒在地。

這時,一些路人見狀立刻趨前詢問,受害者被扶進公寓,其中一名保安報警。

案情顯示,受害者左臉疼痛,右手和膝蓋因摔倒而擦傷。

調查期間,被告謊稱摔倒起身後,看到受害者拿著拐杖而擔心被打,因此將拐杖推開,再推了受害者的左臉,但並未拳打對方。不過,他的說法有悖當時拍到過程的電眼畫面,而控方也認為,被告是不滿受害者過馬路的方式,包括舉起拐杖而氣極打人,屬於路霸行為。

被告的代表律師則反駁道,若非受害者舉起拐杖,讓被告以為對方有挑釁之意,他是不會出拳的,所以不能算是路霸案。不過,法官傾向控方的說法,今早判被告坐牢三周。

(新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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