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來西亞外長： 新馬水供協定 仍可進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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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07-3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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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外交部長賽富丁說，仍可以就新馬水供協定進行討論與檢討。此外，在

儘管我國曾表示，馬來西亞在1987年失去檢討調整水價的權利，但馬來西亞新任外交部長賽富丁昨天（30日）表示，新馬水供協定仍可以進行檢討。

《馬新社》引述賽富丁說，「有一條關於檢討的條款，我們可以去探討一下。」

「協定列明准許簽署國在25年後檢討條款，指的不是要在第25年進行檢討，因此我們可以繼續談論。」

馬來西亞外交部長賽富丁昨天到我國展開兩天的介紹訪問行程，並與我國總統哈莉瑪、李顯龍總理以及副總理張志賢和外交部長維文會面。

報道引述賽富丁說，「新加坡提到有關水處理的課題。我認為在進行討論時，雙方可以提出提案，我們確實可以繼續討論課題。」

[馬來西亞首相馬哈迪早前表示](https://www.channel8news.sg/news8/20180625-wld-mahathir/4060788.html)，馬國以每1000加侖3分令吉的價格，把生水賣給新加坡，是「荒謬」的。馬國將同新加坡政府交涉，重新協商水供協定。 

我國外交部表示，新馬兩國於1962年簽署的水供協定，是一項1965年在兩國所簽署的《獨立協定》中獲得保證的基本協議，並在聯合國備案。雙方都必須完全遵守協定規定的所有條款。這份1962年的水供協定也有條文清楚說明，馬來西亞不能隨時單方面提高水價。

1961年和1962年的水供協定都分別列明，准許簽署國於25年後，也就是1986年和1987年檢討條款。但馬來西亞政府當時選擇不調整水價。馬哈迪之後在1998年提出生水價格問題，新加坡當時同意重新談判。兩國在之後的四年里將水供課題當成雙邊課題配套的一部分，進行了多輪談判。

2002年10月，馬哈迪決定放棄。隔年1月，我國時任外長賈古瑪教授公開有關水供事件的所有函件，政府也出版手冊《水供談判的真相》（Water Talks）推翻馬來西亞的說辭。

新加坡政府曾表示，新加坡處理1000加侖生水的費用約2.40令吉。新加坡之後以每1000加侖0.50令吉（約0.17新元）的價格，將處理後的凈水賣回給馬來西亞。這其實是給了馬來西亞1.90令吉的津貼。

柔佛再以每1000加侖3.95令吉的價格將凈水賣給柔佛人，一年的盈利達到4600萬令吉。

我國政府表示，新加坡在多項水處理設施上的花費超過10億元，包括打造林桂水壩，增加柔佛河的水量。

此外，外交部長賽富丁也表示，馬來西亞經濟事務部長已在7月23日就新隆高鐵計劃致函我國說，他將前來我國討論該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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