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組屋買家並不真正擁屋」的說法既不屬實也沒有法律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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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09-0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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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宏茂橋一帶的政府組屋。（檔案照）](https://www.zaobao.com.sg/#twitter)

針對組屋買家並不真正擁屋的指責，國家發展部長黃循財說，這樣的說法既不屬實也沒有法律根據。

他今早在建屋發展局的專業交流和知識分享研討會上致辭時說，公共住屋是國人深深關心的問題，當局也歡迎所有建議和反饋，但討論須基於事實，而非錯誤信息或半真半假的說法。

例如，坊間近日傳出有關組屋買家並不真正擁屋，而只是租戶的指責。黃循財措辭強烈地說，這樣的說法沒有根據，與事實或法律都不符。

他說，有效年限地契（leasehold）的概念不僅限於公共住屋，自政府售地計劃在1967年啟動以來，所有私宅土地的地契也都是以99年為限。

「這是因為新加坡的空間有限，我們必須重新使用土地，為下一代提供可負擔得起的住屋。」

他也強調，組屋買家可在日後售賣房產以從中獲利，或是選擇出租房子，這些都是獨屬於組屋屋主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