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挪用公款當賭本 經理輸光逾7萬監1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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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2-1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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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金成監守自盜，把錢在賭場輸光。（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沒錢賭博，新加坡濱海灣金沙奢侈品店經理監守自盜，賭光7萬2918元銷售現金，至今未賠償，被判坐牢14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陳金成（43歲，譯音）面對3項監守自盜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一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案發時，被告受僱於奢侈品牌菲拉格慕，擔任新加坡濱海灣金沙門店經理。

案情揭露，被告作為門店經理，受委保管門店每日銷售所得的現金，並負責將銷售現金存放在店內保險箱，每周將現金交給一家名為「BRINKS」的外部收款公司。

此外，該公司也將用於報銷門店員工日常開支的小額現金，交給被告保管。

被告是新加坡濱海灣金沙賭場的常客，直到2024年12月，被告沒錢賭博，因此萌生挪用部分銷售現金來滿足賭癮的念頭。

在2024年12月14日至2025年2月9日，被告多次挪用受委保管的銷售現金，金額共計7萬2918元。

在此期間，當BRINKS公司每周前來收取銷售現金時，被告都會謊稱現金還沒包好，無法讓對方領取。

此外，每當公司人力資源部詢問時，被告也總是聲稱自己忘記將銷售現金交給BRINKS公司。

2025年2月19日記錄的一份調查聲明中，被告承認不斷向BRINKS和人力資源部門撒謊，為自己「爭取時間」，從而繼續監守自盜。

被告的罪行是在公司進行內部審計時被揭露的。內部審計還發現，被告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17日，挪用2875元5角5分，以及381元6角7分的小額現金。

罪行被揭發後，被告前往新加坡武吉知馬警局自首，當時，他已為公司工作9年。

被告已賭光所有挪用款項，至今未作出任何賠償。

## 求情稱打工存錢賠償公司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公司已向被告發出索償信，被告一直在打工存錢，以便日後賠償公司。

律師也指被告因為犯罪，錯過因癌症在馬來西亞去世哥哥的葬禮，這不失為一種懲罰，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控方則指出，被告持續約兩個月，每周一次犯罪，並蓄意欺騙BRINKS和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濫用了公司的信任，因此建議法官判被告坐牢15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