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克蘭芝廢品回收廠七年四火患 民防部隊曾發出違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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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2-2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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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民防部隊表示，從2018年到2024年間，當局在克蘭芝彎廢品回收廠進行了十次檢查，共發出四張火患危險通知書和三張違規通知。

民防部隊在答覆《8視界新聞網》詢問時證實，當局曾在2018年3月22日、2023年6月20日和2024年3月28日，到克蘭芝彎11號滅火。

調查結果顯示，這三起火患都是意外，由余燼悶燒或一般廢物材料自燃所引起。

同期，民防部隊對該場所進行了十次巡查，並發現存在消防安全違規行為，如出口標誌有缺陷以及消防安全設施受阻等。當局因此對該回收廠發出四張火患危險通知書（Fire Hazard Abatement Notices，簡稱FHAN），又因發現場所存在嚴重違規行為，而發出三張違規通知（Notices of Offence，簡稱NOO）。

火患危險通知書是一種書面警告，違規方須在規定期限內消除違規行為，若沒能解決火災隱患，就會接獲違規通知。

當局也可在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性質非常嚴重時發出違規通知。責任方糾正過後，可被處以最高5000元的罰款。若未能按照違規通知的要求糾正行為，則可能面對法律制裁。

根據早前報道，回收和廢物管理公司華與華（Wah &amp; Hua）位於克蘭芝彎11號的廢品回收廠周三（19日）早上10點半左右起火，一人因吸入濃煙和燒傷被送院治療。

這也是工廠七年內第四度發生大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