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工友起訴僱主索償 法官：意外未曾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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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7-22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中國建築工稱從工地3米高的梯子墜落，因傷無法工作，入稟高庭起訴僱主索賠，但法官認為意外根本未發生，判他敗訴。

根據高庭法官發表的書面裁決，起訴人是來自中國的陶月剛，他自17歲就在中國從事建築工作，於2012年26歲時來到新加坡工作。

陶月剛曾在新國7家不同的建築公司工作，包括2020年7月29日到2023年6月5日，受聘於United Tec Construction，被派遣到紐頓銅源的工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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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報》報導，陶月剛稱，事故發生在2023年4月24日。當天工地主管叫他和另一名工人達丹圖一起清理垃圾。當天晚上8時雨停後，工地燈光昏暗，陶月剛爬上梯子到高架平台，主管則向他交代隔天的工作安排。當時達丹圖在距離梯子約30米處。

陶月剛說，他下梯子時滑倒，從3米高處跌落，肩膀敲到鐵管，後背和臀部著地，當時肩膀疼痛，右腿麻痹。他稱曾多次大喊，照理主管應聽得見，但對方沒有來幫忙，而當時工地大部分人都離開了。

他最後在晚上8時30分，從工地的側門離開，在路邊攔下德士回宿舍。

陶月剛稱，當晚通知室友自己發生事故，但沒有通知主管。

不過，他隔天因疼痛不已，搭德士去工地找主管後，告知對方前一晚發生的事故。他也去診所看醫生，拿了一天病假。

工地管理員過後安排他隔天到陳篤生醫院檢查。

陶月剛在4月26日去醫院時，稱自己告訴醫生他發生工傷意外。他被告知神經嚴重損傷，需要三四周才能好轉。

他當時留醫至5月6日，期間主管曾探望他兩三次，過後僱主讓他回中國休息，他在5月10日回國。

法官指出，陶月剛在某個時間點受過傷，但證據清楚顯示，2023年4月24日當晚並沒有發生陶月剛所稱的事故。僱主無需對此承擔任何責任，相反的，僱主還試圖幫陶月剛承擔他在本地的醫藥費，甚至他人在中國時還慰問他。法官因此裁定陶月敗訴。（人名音譯）

**花7萬人民幣治療**

陶月剛稱8月到12月期間在中國找中醫治療，至今已經花了超過7萬元人民幣，且至今都無法工作，也沒有收入，因此要求僱主賠償他目前和未來的醫藥費、目前收入損失和未來收入損失。

不過，根據WhatsApp簡訊的證據顯示，是陶月剛指醫院治療沒效，自己要求回中國治療。

法官也指出，陶月剛無法解釋為什麼他無法從事其他工作。

公司否認事故的發生，並指陶月剛當天被安排的工作無需使用梯子，工地也禁止使用A型梯子，只提供平台梯。平台梯最高也才2.5米高，並無所謂的3米高梯子。

公司也指出，陶月剛和其他工人在當天傍晚6時45分就已經結束工作。另外，從陶月剛去診所看醫生，到後來住院期間，主管與他互動過程中，他也從未提及自己發生工傷意外。

**說法不邏輯**

法官指建築工人說法不一致，也不合邏輯。

法官指出，若陶月剛跌下梯子，主管無理由不去幫忙，而陶月剛稱沒向達丹圖求救，是因對方所處位置更遠，這些說法都說不通。

法官認為，陶月剛說法也不一致，先前說事發時工地已無人，但後來又說不找其他工人求助是因無法和他們溝通。此外，若室友是首名知道他剛發生事故的人，那他為何沒讓這麼關鍵的證人來作證？

在傷勢方面，陶月剛稱從高處跌下，但醫生沒有觀察到他有任何像是淤青或紅腫的外傷，法官認為這也不尋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