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男子在中、泰國被通緝十幾年後，為女兒上學回國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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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6-26
Source: 獅城新聞

最近，一名被新加坡警方通緝多年的男子，回來新加坡自首了！

他曾在中國、泰國多地從事非法放貸活動，還逐漸坐上了集團「高管」的位置，警方一直都無法追查到他的行蹤。

而據他說，他自首的理由很簡單：為了女兒能繼續回新加坡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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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早報》報道，這名化名為阿森的新加坡男子，2006年被人介紹去國外工作。

當時正處於失業的他沒怎麼想就同意了。之後他就一路從事著大耳窿的非法勾當。

**一開始，他負責打電話給那些身處新加坡的、向大耳窿集團借了錢不能還的人。他每天「工作」5小時負責打150通電話，可以賺到2000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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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08年7月，或許是因為「業績」不錯，**他被正式提拔成「阿窿」，可以自行決定2000新幣以下的放貸。**

不久後，因為聽到風聲說警方正在對他們進行掃蕩，於是整個團伙就將根據地轉移到了泰國曼谷。

他一直從事著大耳窿的勾當。等他2010年再返回中國時，他當時除了月薪外還能額外收取20%的利潤為己用。這讓他當時的收入有3000-5000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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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頗受這個大耳窿集團賞識的他，又被提拔為「頭家」。

**除了放貸之外，他手底下還管理著三名「阿窿」。這時候已經算是集團中高層的他可以從收來的利潤里賺走60%，月入已經過萬新幣。**

但是，到了2019年，帶他入行的「上司」被警察逮捕了。即使從那會他就已經金盆洗手不幹了，但還是登上了通緝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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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他一直在中國境內潛逃，一直到2023年11月，因為想讓兩名女兒重新回到新加坡讀書，他才做出決定回新加坡自首。

案情顯示，從事非法放貸活動這麼多年，他一共獲利約50萬新幣的利潤。在庭上，控方於是建議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54個月，以及罰款50萬新幣。

阿森對自己所犯下七項牴觸放貸人法令的罪名供認不諱，**最終，法官判決他坐牢51個月，並罰款49萬5000新幣。**

 **但因為他無力償還貸款，他還需要額外多坐33周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