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燃氣兼收錢失信超過6萬 爛賭送貨員監1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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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1-3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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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向攤販收錢後，並沒有給攤販開發票，而是開出「欠款帳單」，自己則私吞現金。（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液化石油氣送貨員向各處熟食中心的525個小販攤位收錢後，拿去還債和賭博，為了不被揭發，還把發票改成「欠款帳單」開給攤販，半年內失信公司超過6萬3000元。

《聯合早報》報導，被告洪國明（53歲，譯音）面對2項失信罪，他前日承認其中一項，被判坐牢13個月。

根據案情，被告自2002年就是燃氣公司的送貨司機，犯案時月薪3000元。

被告的工作是負責把液化石油氣（LPG）運送到5個熟食中心，也負責每周到那些使用公司LPG的攤位，索取液化石油氣表讀數，並向攤販開發票和收取現金款項，隨後再把錢存入公司的銀行戶頭，再拍下收據照發給公司的會計。

有些攤販因為經濟困難無法馬上付款，被告有權自行決定是否開「欠款帳單」，並在日後才收取相應的現金款項。

調查揭露，被告向銀行和大耳窿借錢，為了還債，他私吞從攤販處收到的錢。

2024年4月到9月期間，被告一共向525個小販攤位收了逾6萬3183元，他把這些錢都拿去還債，部分則用於賭博。

為了不被發現，被告向攤販收錢後，並沒有給攤販開發票，而是開出「欠款帳單」；大部分攤販無法分清發票和「欠款帳單」的區別。

直到2024年9月4日，公司銷售經理報警，指公司發現被告開出超過巨額的「欠款帳單」，與被告對質時，被告才承認把錢私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