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稱超市賣過期豬肉 食品局:超市疏漏 已經糾正

2026/02/05   •   2919閱
新加坡發生超市售賣過期豬肉事件,引發公眾關注。食品局已介入調查,超市承認未能及時下架過期商品,並加強了相關流程以確保食品安全。本報道詳細介紹了事件經過、食品局的調查結果以及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提醒消費者注意食品的保質期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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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稱超市賣過期豬肉。(FACEBOOK/COMPLAINT SINGAPORE)

有網民日前拍下本地一家超市的豬肉產品,並指這些產品已經過了保質期,但仍被售賣。食品局調查後表示,超市承認此前未能及時下架部分過期商品,已加強相關流程,防止此類情況再次發生。

網民上個月22日在Complaint Singapore發布帖文,聲稱在後港11街的百美超級市場發現過期肉品。有關保質期被價格標籤所覆蓋,揭開一看,原來已經過期了三天。

爆料網民也說,三個貼上「清倉特價,今天食用」產品的保質期都是被價格標籤掩蓋。圖片則顯示,產品的保質期是在1月19日。

新加坡食品局回復《8視界新聞網》的詢問時說,業者表示有注意到此前曾未及時清除部分過期商品,並已加強流程防止此類情況再次發生。

食品局也要求業者確保所有預包裝食品不得在標註的保質期後銷售,食品包裝上也必須清晰標註保質期。

「在食品局展開調查期間,已沒發現他們在售賣任何過期產品。」

食品局強調,食品安全是業者與當局的共同責任。食品局負責制定和執行監管措施的同時,業者也須盡責遵守良好的食品安全衛生習慣,確保食品能夠安全食用。

公眾如果對任何食品業者的食品安全衛生習慣存有疑慮,可填寫網絡表格向食品局提出。相關網址是:www.sfa.gov.sg/feedback。

《8視界新聞網》已向超市發出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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