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訴投資公司及負責人 650人稱墜龐氏騙局 追討6657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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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2-0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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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約650名投資者指3家投資公司以龐氏騙局的方式運營，將他們的資金挪作他用，負責人還偽造銀行文件和推脫歸還資金，不當得利。

投資者聲稱無法取回資金，入稟高庭索討超過6657萬美元。

《聯合早報》報道，這起罕見的代表訴訟，以白領、學生和退休者占多數，當中包括有投資經驗的醫生、律師、企業家、銀行家等，只有少數投資者為企業，當中約有150人報警。

根據《聯合早報》獲取的法庭文件，涉案的公司負責人王振興（44歲）和妻子劉萍（34歲）分別列為第四和第五答辯人。起訴人目前已與劉萍和解，因王振興拒絕抗辯，起訴人獲得缺席判決。

這起案件第一至第三答辯人依次是在馬來西亞註冊的貨幣經紀公司Ortega Capital Limited、在拉丁美洲國家聖文森及格瑞那丁註冊的貨幣經紀公司Ortega Capital Ltd，以及在模里西斯註冊的投資顧問公司Ortega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

Ortega Capital Limited在2023年9月15日因經營未經許可業務，已被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列入投資者須警惕名單。

這3家公司於2014年至2016年間，在馬來西亞等其他國家註冊，與其他相關公司合稱為Ortega Capital Group，為全球貨幣交易服務商，提供經紀和管理帳戶的服務，新加坡籍的王振興是Ortega Capital Group負責人。

根據訴方的索賠書，王振興在2010年左右成立一家資金管理公司HNI Group Holdings，2014年起改以答辯公司經營業務。2011年6月至2023年3月期間，公司推出四種投資產品，與外匯套利交易、特定貨幣交易，以及外匯貨幣對交易等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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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tega Capital公司也在介紹中稱，他們的交易成績受過時間考驗，呈上升趨勢。（取自早報網） 

為吸引投資者，集團自稱財務狀況良好，總管理資產達1億美元，約有1100名來自新加坡、美國和中國的客戶，自2014年起擴展業務到東南亞其他國家和香港。

另外，王振興被指向投資者承諾會使用止損機制來保障資金，可將損失控制在三成以內，一旦投資者的資金出現三成損失，便會自動停止交易。公司在瑞訊銀行（Swissquote Bank）設有隔離客戶銀行戶頭，向客戶保證資金的安全。

客戶隨時可提取資金，也可通過公司推出的網站和應用「追蹤」投資帳戶信息和交易數據，但這些由王振興控制的網站和應用內容都不實。

2022年8月起，一些起訴人發現無法提取戶頭中的資金，王振興被指以各種藉口推脫，稱已致函瑞訊銀行投訴相關延誤，甚至向新加坡政府機構尋求援助，還出示銀行對帳單，顯示戶頭餘額約為3300萬美元。

王振興聲稱已清算資產確保維持公司的運營，是公司的「救世主」，還稱被與「福建幫」有聯繫的交易對手勒索，才導致這次危機。他也被指將大量資金轉移到個人以及與劉萍的聯名戶頭。

訴方指出，集團當時收到的總投資金額約1.17億美元，但瑞訊銀行在2023年9月澄清，銀行並未造成任何資金提取的延遲，隔離客戶銀行戶頭也僅剩1500美元，而王振興出示的銀行對帳單是偽造的。

訴方也指，王振興曾在2023年5月發信息給員工說，他以龐氏騙局的方式經營業務，之所以之前能讓客戶提取資金，是因為有新資金投入，如今因沒有新資金，公司根本無法讓客戶提取資金。

訴方指起訴人通過王振興把資金投資在第一和第二答辯人，前提是資金僅用於實際和合法的外匯或商品交易，但集團在投資產品、財務狀況和止損機制等方面做出虛假陳述，因此王振興不當得利，導致起訴人蒙受共約6657萬7252美元 的損失。

訴方稱，王振興自2012年以來過著奢侈生活，住在有地住宅，購買如名表、珠寶等奢侈品；他也被指利用起訴人的投資資金到賭場賭博，並通過原籍中國的劉萍把款項轉移到中國。

起訴人的代表律師來自Dentons瑞德律師事務所。律所訴訟與爭議解決業務部合伙人森希爾（Senthil Dayalan）答覆《聯合早報》詢問時說，訴方於2024年9月16日與劉萍達成和解，和解條款須保密。

訴方指集團承諾8%回報 一起訴人投入超過966萬美元

訴方指辯方平均承諾投資回報為8%，一些起訴人從2011年就開始投資，損失金額最高的起訴人投入超過966萬美元。

代表訴方的森希爾律師回復早報詢問時說，此案的起訴人占所有相關項目投資者的六成。其中，投入最多的起訴人共損失約966萬4800美元，損失最少的則為4983美元。對大部分起訴人來說，所投入的資金是畢生積蓄。

起訴人已獲得對王振興和劉萍的全球資產凍結令，也針對王振興取得搜查令。起訴人在與劉萍和解後，已撤回對她的凍結令。王振興則因未能遵守法庭發出的凍結令和搜查令條款，因藐視法庭罪被判處4個月監禁。

森希爾說，訴方的立場是王振興讓投資者相信可獲得平均8%的回報。許多起訴人自2011年就開始投資王振興的公司。2022年後期，越來越多起訴人發現無法順利提款，等待超過3個月也沒有得到合理解釋。他們數次安排與王振興開會，後者都以各種藉口缺席，後來就與投資者斷聯。

投資者在問題浮現後互相聯繫，除了報案，也諮詢律師事務所，一起通過訴訟追討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