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知名音樂人林智強涉嫌非禮和侮辱女性尊嚴案件前天(27日)續審,受害者朋友出庭指證時稱,林智強曾告訴受害者,他曾好幾次被指性行為不當,但仍能逍遙法外。
58歲的被告林智強是 Hype Records 唱片公司的執行董事,他也曾擔任過選秀節目 「新加坡偶像」評審的本地知名音樂人。他共面對六項侮辱女性尊嚴和一項非禮控狀,指控涉及五名女子。他被指在1998到2013年之間涉案,但早前他已對七項指控表示不認罪,案件被分成五輪審訊。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受害者男友早前出庭指控林智強時稱,他對林智強當時要求與他的女友見面的動機感到懷疑,因為林智強在簡訊中對他女友用了親密稱呼,還發送親吻的表情符號。
男友在2021年11月23日晚上與女友見面時,也就是自女友跟林智強面談後,她顯得非常安靜,話不多。
受害者男友今天接受辯方律師的盤問,被問及為什麼沒有逼迫受害者以找出困擾著她的事情時說,他當時想給受害者時間找適當的詞語來吐露心聲。
他說,受害者最終在2021年11月24日晚上發簡訊給他,告訴他林智強猥褻了她。
受害者男友指出,受害者過後在電話中說林智強親吻了她,強迫她做她不想做的事,還摸了她的胸部。
兩人在2021年12月1日向警方舉報林智強,並提交了受害者的Telegram內容截圖,包括她與林智強的聊天記錄。
當被問及為何沒有提交各種聊天記錄的完整截圖時,受害者男友指出,他向警方提供了整個對話的截圖,而調查人員只挑選了與他們正在製作的報告相關的信息。
受害者男友也在同一天發簡訊給他的兄弟,包括一則同受害者共同起草的簡訊,稱林智強告訴受害者他有「三項強姦指控」。被問及這些信息是否來自受害者,受害者男友也證實了這一點。
受害者:與林智強見面是「相當痛苦」的經歷
在那之後,受害者朋友出庭作證時透露,她和受害者在2021年11月視頻通話時曾提及與林智強見面是一段「相當痛苦」的經歷。
受害者朋友說,受害者指她被林智強猥褻,且還摸了她的胸部,但不記得受害者指的是一次經歷還是曾發生過幾次。
她也提到,令她印象深刻的是受害者提到林智強曾說「他曾多次被指控猥褻或性侵,但都逍遙法外」。
此外,她還提到受害者向她轉述的細節「非常生動」。她稱,受害者曾指她和林智強的一次會面中,林智強曾問她走出房間後是否希望事情有所改變,而她回答說「她選擇改變而不是不變」。
她稱,受害者還談到了林智強曾強迫她親吻他,並要求她對他進行性行為,並說:「他還說他想把她綁起來。」
控方詢問她是否記得投訴人是在什麼情況之下提及有關性行為和要捆綁她時,這位朋友說她記不起來了。
當被問及受害者在視頻通話中的舉止時,受害者朋友稱,受害者當時「非常震驚」,通話的氣氛「非常混亂」。
「她似乎對所發生的事情感到非常震驚,並且對自己被迫做她不想做的事情感到非常厭惡。」